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1-16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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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规定,我局编制了《东胜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具体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81087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胜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2024年区财政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财政工作的透明化与规范化,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024年,区财政局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12条。其中基层动态45条,财务类信息32条,通知通告34条,其他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共收到线上线下的依申请公开1条,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当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公开工作开展,要求各办公室做好配合,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同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同时,进一步扩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直达资金下达情况,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多平台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确保财政业务工作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必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高度重视后台反馈问题,抓实抓细日常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职责分工。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业务,主要领导做好日常监督检查。二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工作。我局信息发布员严格做好发布信息的初审,敏感及重大信息还需要局主要领导终审的信息审核流程。三加强学习及培训。要求信息发布员做到主动积极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文件,明确年度信息公开任务,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对一些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未能及时进行全面解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而且身兼多职、流动性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将积极研究改进对策,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服务水平、专业素养。另一方面,加大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实施难度大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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