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鄂尔多斯市暖城源生源超市有限公司)
东市监执字【2025】49号
现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涉及鄂尔多斯市暖城源生源超市有限公司的5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1.样品名称:农村粉条,生产日期:20250714;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样品名称:椒盐麻花,生产日期:20250317;检验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样品名称:马铃薯淀粉,生产日期:20241020;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样品名称:食用玉米淀粉,生产日期:20250101;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5.样品名称:鱿鱼,生产日期:20250103;检验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处置情况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鄂尔多斯市暖城源生源超市有限公司对该5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停售,并对已销售的食品立即进行召回。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蒙公网安备 150602020001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