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鄂尔多斯市家家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胜区星河分公司)
东市监执字【2025】47号
现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涉及鄂尔多斯市家家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胜区星河分公司的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
1. 鄂尔多斯市家家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胜区星河分公司
样品名称:云南高山树熟小蜜橘,购进日期: 20250911;检验不合格项目: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处置情况
鄂尔多斯市家家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胜区星河分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规定,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家家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胜区星河分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适用于首违不罚。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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