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鄂尔多斯市物美新百超市有限公司)
东市监执字【2025】43号
现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涉及鄂尔多斯市物美新百超市有限公司的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1.样品名称:单冻鱿鱼,购进日期:20250707;检验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样品名称:南美白虾(海水虾),购进日期:20250707;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样品名称:豆角,购进日期:20250715;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样品名称:喜谈山核桃味瓜子,生产日期:20250605;检验不合格项目:安赛蜜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处置情况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鄂尔多斯市物美新百超市有限公司对该4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停售,并对已销售的食品立即进行召回。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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