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东胜区恒媛金鼎亨超市)
东市监执字【2025】26号
现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涉及东胜区恒媛金鼎亨超市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样品名称:韭菜,购进日期:2025.05.09;检验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样品名称:姜,购进日期:2025.05.09;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处置情况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东胜区恒媛金鼎亨超市对该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停售,并对已销售的食品立即进行召回。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






蒙公网安备 150602020001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