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东胜区李国栋蔬菜批发配送中心)
资料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5-20 17:49
字号:
打印: 保存:

  东市监执字〔2025〕10号 

  我局收到“鄂尔多斯市纪检监察委派驻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委托“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抽检的1个食品区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东胜区李国栋蔬菜批发配送中心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姜,购进日期:2025年3月18日,样品数量:3.1kg;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检验机构: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东胜区李国栋蔬菜批发配送中心购进的姜,购进日期:2025年3月18日,共购进150 kg,货值金额1500元。东胜区李国栋蔬菜批发配送中心得知其购进的被检这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后,立即制定召回计划,对销售的姜进行召回。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官方微信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端

便民热线

智能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