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解读
资料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03-18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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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台背景

  该办法出台前,我区尚未出台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相关政策,给部分群众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带来不便。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维护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的合法权益,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区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行为的管理。

  3.办理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可以申请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或者上市交易。

  4.办理流程

  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提出申请---区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人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取得完全产权)申请审批表》到自然资源局补交土地收益---申请人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取得完全产权)申请审批表》、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或土地收益缴纳凭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登记。

  5.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补交价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时所缴纳的土地收益,按照该套房屋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执行。

原文链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胜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