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108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东医保发〔2021〕6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25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108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东医保发〔2021〕6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25 |
公文时效 |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 15 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东胜区医保疾病诊断和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重要性
高起点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建设是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的 重要内容,是推进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任务,也是实现 医保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加快贯彻执行 15 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现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业务一码通,是当前医保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持目标导向,推动工作平稳实施,更好地发挥编码标准在异地就医、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基金监管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提升医疗保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明确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总 体部署、分类施策,有序开展,稳妥推进。
(一)医院管理室要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按照《医保版疾病诊断 2.0(医保版 ICD10 V2.0)》《医保版手术操作 2.0(医保版 ICD9 V2.0)》《医保 ICD9_v1.0 和 v2.0 映射》《医保ICD10_v1.0 和 v2.0 映射》更新使用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
(二)4月1日起,职工和居民待遇审核室在办理慢性病申报、 审批,中心报销等业务时必须使用国家最新编码(国家已赋码项 目),未赋码项目可以延用旧码。
(三)各科室要配合市经办中心将医保系统单位、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病种、按病种结算病种、日间手术病种、定点零售药店全量完整维护入库,并督促辖区内医药机构将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动态调整,国家赋码后同步更新,实现编码标准“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
(四)医院管理室和监察稽核室要督促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医保结算接口改造工作。具体改造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定点医院接口规范 v3.02》(东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清单接口文档 v1.0》(联 德)执行。
(五)各定点医药机构均需做好本单位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动态维护调整工作。
(六)开通医保住院或开通医保门诊慢性病直报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均要做好医保结算接口改造工作,具体改造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定点医院接口规范 v3.02》(东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清单接口文档 v1.0》(联 德)执行;同时做好《医保版疾病诊断 2.0(医保版 ICD10 V2.0)》、《医保版手术操作 2.0(医保版 ICD9 V2.0)》、《医保 ICD9_v1.0 和 v2.0 映射》、《医保 ICD10_v1.0 和 v2.0 映射》更新使用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的对照维护工作。
(七)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加入自治区贯标工作推进群,及时反馈咨询工作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组织保障,有效构建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机制
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东胜区医疗保障局成立贯标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
组 长:刘小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刘玉军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杨竣然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柴秀英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副科级领导
李 鑫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副科级领导
成 员:马猛涛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医院管理室主任
齐塔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监察稽核室主任
祁 利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待遇审核室主任
郭子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职工待遇审核室主任
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院长、民营定点医疗机构院长、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把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在2021年3月28日前全面完成。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倒排工作时间,实行挂图作战。市医保局将组织对各旗区编码标准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初评,未如期完成贯标任务的医疗机构将按协议规定取消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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