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923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发〔2022〕12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03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923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发〔2022〕12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03 |
公文时效 |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
为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于7月22日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实际负责人)集中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进行了安全生产履职能力理论知识测试,现将测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参加理论知识测试74人,实际参加60,未参加14人,其中参加测试合格28人,占应参加人的37.8%,无故旷会3人,请假11人。
二、存在问题
通过测试,反映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
1.对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未理解透彻,安全发展理念、“红线意识”仍然未牢固树立。
2.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仍比较浅薄,未准确界定主要负责人概念和范围,对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仍不深入。
3.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未全面厘清,未能够准确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制度建设、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履职仍然问题突出。
4.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未全面掌握,特别是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和承诺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基础工作不清楚,可能存在主要负责人只挂名不履职的情况。
三、提升措施
(一)继续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
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到抓好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在加强主要负责人每年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的基础上,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日常培训、班组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每年至少专题安排主要负责人参加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和重点知识考核,切实提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安全素质和管理能力,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整治的通知》(东应急发〔2022〕117号),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全面梳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并全面开展一次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自查,留存记录备查,切实做到职责清晰,履职到位。
(三)强化责任追究
东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将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必查内容,做到主要负责人职责凡查必考,凡履职不到位必严惩。对未参加本次理论知识测试和测试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各企业要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再培训、再学习。培训内容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及相关专业法规规章,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政策文件和本企业“三项制度”为主;未参加测试的主要负责人再培训学时不低于一周,测试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再培训学时不低于3天,8月25日前将培训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将主要负责人再培训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届时,我局将组织上述人员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将建议所属企业调整主要负责人,并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跟进执法。对于旷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将对其进行约谈,并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步开展履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情况务必于8月12日前书面报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
附件:1.东胜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
生产履职能力理论测试(不合格)人员名单
2.东胜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
生产履职能力理论测试(旷会)人员名单
3.东胜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
生产履职能力理论测试(缺考)人员名单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1东胜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理论测试(不合格)人员名单.xlsx |
附件2东胜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理论测试(旷会)人员名单.xlsx |
附件3东胜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理论测试(缺考)人员名单.xlsx |
东应急发〔2022〕121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