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13/2020-02922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文 号 |
东安办发〔2020〕34号 |
成文日期 |
2020-05-12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13/2020-02922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文 号 |
东安办发〔2020〕34号 |
成文日期 |
2020-05-12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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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5-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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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应急字〔2020〕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位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为契机,采取抽查、抽考、逢查必考等方式强化本部门监管企业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技能,提升企业培训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高危行业监管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有效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对症下药,认真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工作
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和能源局加大对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和考试执法检查力度,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理论和实际培训课时、学员考勤纪律等各项要求,对不具备培训条件和不严格履行培训的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东胜区教育局积极引导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参与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东胜区财政局加大对各类培训的经费补贴支持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业务实际,坚持“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高危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所有在岗员工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从业人员的伤害。
三、广泛宣传,营造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的浓厚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将《内蒙古自治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应急字〔2020〕13号)精神传达到本部门监管的全部高危企业,要求各企业把开展高危企业班组长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把转岗、复岗和新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关,重点要将安全生产知识贯穿各类人员职业培训全过程。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应急字〔2020〕13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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