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3/2020-0286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发〔2020〕55号
成文日期 2020-05-11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3/2020-0286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发〔2020〕55号
成文日期 2020-05-11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化工 医药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5-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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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各企业:

  全国两会将于五月下旬召开,根据《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函》(鄂应急函〔202030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医药企业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请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各企业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守安全红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全面开展两会安全检查

  各烟花爆竹、医药企业要立即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估,明确本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将检查和评估情况于515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报园区安监局或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东应急发〔202047号)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内蒙古应急管理厅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华冶煤焦化有限公司“4.30”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的通知》(东应急发〔202048号)文件部署,按时完成安全生产自查和自评工作,及时上报园区安监局或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

  严格落实安全承诺。企业必须向园区安监局或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递交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的安全承诺书。安全承诺书应明确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外委施工单位整治管控情况、针对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同时必须明确本企业能够保证安全生产。

  两会期间企业必须每日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治理事故隐患,按时做出安全风险承诺。每日利用东胜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当天人员值守、设备运行、生产运行、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二)严守“十条红线”,保障安全生产

  全国两会期间,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以下安全生产红线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坚决杜绝各类不安全行为发生,触碰红线一律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改,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值班值守。

  2.严禁主要负责人未作出安全承诺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包括试生产和已经验收的危险化学品在建项目)生产运行。

  3.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生产、运行和储存。

  4.严禁各类设备超温、超压、超液位等非正常运行。

  5.严禁各类安全设备设施非正常停用。

  6.严禁未经审批擅自摘除联锁、未履行正规手续长期摘除联锁、擅自降低联锁的摘除审批级别。

  7.严禁安排新工人上岗,大范围调整岗位人员。

  8.严禁组织大规模外出培训、参观学习和在本企业内进行应急演练。

  9.严禁安排任何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严格管控外委施工单位。

  10.严禁开展同一区域3名及以上人员同时作业,确须进行作业的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公司级领导现场监督指导作业。

  二、严格风险管控,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全国两会期间,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管控安全风险,监督企业扎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严格企业摸排检查。在两会召开前,要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医药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允许正常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名单,务必于514日前经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书面报送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二)严格执行检查机制。两会召开期间每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不在岗、生产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现场管控是否有序、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并上报区应急管理局。

  (三)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确需离岗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园区安监局或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批准。二是企业存在特殊情况确需进行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的,特别是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按照特殊作业最高级别进行管控,详细编制作业方案,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并由副总以上企业主管现场监护方可实施。三是加油站销售散装汽油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经营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的企业,要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申报销售品种、数量和采购、销售单位,经批准后方可经营。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后方可销售。

  (四)严格警示约谈。区应急管理局将在两会前组织召开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谈话会,警示企业切实摒除麻痹大意思想,清醒认识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突出将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一项极端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同时,各园区也要组织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警示谈话会,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全国两会期间,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园区、相关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开展检查。

  (一)检查内容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应急发〔202017号)、《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函》(鄂应急函〔202030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内蒙古应急管理厅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华冶煤焦化有限公司“4.30”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的通知》(东应急发〔202048号)及本通知要求内容的部署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0511日—65日(2020521日至65日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三)工作小组

  组 长:张惠冰 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撖鹏飞 东胜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 局长

  成 员: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东胜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危化执法室相关执法人员。

      各园区安监局成立专门的检查工作组,对本辖区内监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检查要求

  1.详细制定检查工作表,检查表重点突出企业10条红线落实情况,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工作表认真开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为检查重点,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医药、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

  2.两会期间,各园区、各检查组每日16点前汇总当日检查情况,经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区应急管理局。重点汇报每日被检查企业安全运行情况、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岗情况、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情况、是否存在违反10条红线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其他需要汇报的情况。

  3.各检查组检查发现企业触碰10条安全生产红线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立即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立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责令企业暂时停产停业整改。区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各园区对检查内容部署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向园区主要负责人反馈,约谈相关园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4.检查期间,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全区危化品行业生产安全。

  (联系人:郭继宗,0477-8573843电子邮箱:843564738@qq.com

  附件:全国两会期间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0511        

  

全国两会期间检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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