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3/2020-0279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报〔2020〕193号
成文日期 2020-12-23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3/2020-0279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报〔2020〕193号
成文日期 2020-12-23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上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2-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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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为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东胜区安委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东安发〔2020〕3号)专项行动方案,及时安排部署,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了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并取得初步实效。现就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全面部署非煤矿山整治工作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及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遵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东应急发〔2020〕129号),成立领导小组,从加强非煤矿山宣传教育、源头治理、基础工作、法规标准、责任落实、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积极动员,营造氛围

  对照三年行动的总要求,自2020年7月份专项行动实施以来,积极去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结合业务开展宣传工作,宣传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结合典型问题开展宣传工作,利用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大力营造有利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气氛。

  (三)自查自纠

  非煤矿山专班工作组积极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完成自检自查,要求每家企业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并坚持立行立改。按照方案的时序进度,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一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生产费用提取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按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防范与治理等。三是是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效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自开展行动以来,截至目前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自查7家次,发现问题隐患6条,已整改6条。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够及时彻底。二是个别企业未能有效组织企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逐项限期整改到位。督促各企业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经费,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力度,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安全执法和安全惩戒力度,把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有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安全执法和安全惩戒力度,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由“要我落实”向“我要落实”转变,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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