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3/2020-0278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发〔2020〕189号
成文日期 2020-12-21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3/2020-0278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发〔2020〕189号
成文日期 2020-12-21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2-21 00:00
字号:
打印: 下载:

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各烟花爆竹企业

    为贯彻落实12月6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12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和市政府12月14日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会议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发202051号)要求,特对近期危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岁末年初,降雪、低温、冰冻等各种不利因素叠加,历来是化工企业事故高发时段之一,加之企业抢产量、提业绩、增收入意愿强烈,这些风险隐患和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及正确处理,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近日,各地化工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充分暴露出企业重生产轻安全思想严重,部门安全监管仍存在漏洞,安全生产工作仍十分艰巨。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和各有关企业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真正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大事去抓,特别是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和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和措施的落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从最坏处着想,往最好处努力,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仔细查找本地区、本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管控,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监管部门要加强调度落实防范措施,紧盯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

  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要对本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做到底数清、问题明,要结合日常监管和安全评估情况建立一企一策的监管档案,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企业确定为重点监管企业,增加督促检查频次,帮助企业发现病症,有针对性开展督促帮扶。对经督促帮扶仍不整改的企业,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提请停产整顿。

  加强对企业产能调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实际运行产能,合理安排生产,严禁因赶工期、抢产量而盲目超负荷运行,要求各生产企业每日上报当天的核定产能和实际产能,对超出最大允许产能范围生产的企业,要及时提醒企业限产,确保安全,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书面上报当地政府请停产整顿,绝不允许因超产引发事故。

  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要采取措施避免出现参数的较大波动,一旦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将生产异常的原因及处置结果及时向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报告监管部门要分析研判把控风险隐患,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督促企业加强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原则上禁止安排大的检维修作业,尤其是计划性停车检维修,因安全需要确需进行检维修作业的,要报当地应急部门备案,实行提级管理,编制检维修方案,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加强对检维修人员的培训,作业现场要派有关负责人现场监督指导作业,确保检维修作业安全。

  进一步强化特殊作业等关环节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认真细致的开展作业辨识,认真辨识生产、检维修过程中的特殊作业行为风险,针对性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作业审批,在此期间进行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要提级审批,禁止在重大危险源区域和罐区动火,确需动火的必须按特级动火管理,编制动火方案,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同意后方可动火。同时,必须有公司级领导现场落实安全措施,监督指挥作业,严格控制作业人员数量,非作业票批准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作业现场。

  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公辅工程外委承包商的管理,将承包商纳入本企业安全监管,下大力气强化承包商作业现场管理,必要的情况下分派专人进行管理,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承包商作业人员顶岗替岗,违章作业等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加强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要将在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及时报送住建部门,督促对这些项目加强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收尾项目和冬季施工项目的监管,严禁各建设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及时制定并落实好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加强巡检,及时排险除患。

  对辖区内医药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摸底,并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确保安全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

  化工、危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经营模式进行摸底调研,坚决打击暗中转包分包生产和经营权抵顶债务,失去对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权行为,坚决杜绝类似行为导致企业只管收益不顾安全从而引发事故发生。

  企业不留死角全面细致的开展一次隐患自查自改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针对性的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确保生产安全。

  一是检查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是否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和运行正常;温度、液位、流量、压力等关键参数监控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波动;关键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二是检查联锁管理是否严格,联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联锁投切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摘除联锁,或联锁长期摘除未恢复的行为,是否存在联锁投切未按规定审批,关键联锁未经企业主要领导审批即擅自摘除。

  三是检查企业报警管理是否有序,重点检查企业报警设施是否完好,报警记录是否齐全,报警处置是否及时妥当,是否存在违规消除报警的行为。

  四是企业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企业针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安监总管三〔2013〕3号、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了各项安全措施,针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投用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各项工艺和安全参数是否监控到位、准确。

  五是企业特种设备的管理是否有序,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设备设施是否检验合格,是否存在带病运行的特种设备。

  六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是否到位,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科学,从业人员执行是否严格,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等。

  七是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是否完全纳入到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当中,是否存在对外委施工单位“宽松软”的问题。

  八是加强停产企业的安全管理,要督促企业安排专人进行值守,排查各类设备和罐区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清理和置换,各项防泄漏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九是特殊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

  十是是否存在超产能、超范围、抢产量生产行为。

  十一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状况,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要利用班前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了解员工的思想和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妥善解决;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坚决查处“三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三违”行为一律零容忍;加强新录用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培训合格上岗,不得安排新录用人员单独上岗,不得安排新录用人员顶岗替班;严禁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和上岗期间饮酒,企业要安排专人进行岗前和岗中检查。

  十二是严格执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每日按流程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层层落实,压实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全面掌握企业当日的安全生产状况,充分进行安全风险研判,督促落实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于每日10:00前签署安全承诺,对外公告。

  各企业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责任到人、狠抓落实,杜绝漏查漏管,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按照“五定”要求逐项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和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和全国两会前,各企业要根据检查情况,对本企业分别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状况检查评估。评估情况要明确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否确保安全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一律停产整改。各企业检查和评估情况,要分别于2021年1月10日和2021年225日前,以正式文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书面上报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要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60%。根据抽查情况和企业自查评估情况,对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评估要明确所有监管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否保障安全生产,形成评估报告分别于2021年1月15日和2021年3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区应急管理局

  同时,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全年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整改的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整改,特别是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要深入研究分析形成隐患的原因,特别是一些重复出现的隐患,从源头上“找病症,开方子”,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要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检查的通知》(应急发〔2020159),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四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仓储安全管理情况等排查。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要督促企业在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

  一是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16日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必须有一人在岗,特殊情况需离开驻地,要向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请假报备,并明确离岗期间的企业负责人,授权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生产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必须有一人在岗,不得同时请休假。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每天必须有一名公司级领导带班,要明确带班领导带班期间检查督促的具体地点、环节和内容,确保带班领导能够深入各车间、班组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备查。100人以下的企业公司带班领导要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100—300人的企业每天检查现场作业场所覆盖面不小于总数的1/2,300—500人的企业每天检查现场作业场所覆盖面不小于总数的1/3,500—1000人企业每天检查现场作业场所覆盖面不小于总数的1/4,1000人以上的企业每天检查现场作业场所覆盖面不小于总数的1/5。各企业公司级带班领导检查要详细记录检查场所和发现的问题,并由所在场所当班人员签字。同时,要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作为交接班内容予以交接,明确处理意见。

  三是合理安排好值班值守人员,合理调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搭配值班。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要督促园区专职救援队伍和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一是安排好应急救援队伍的24小时在岗值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二是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春节前必须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要加强员工现场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做到临危不乱,处置得当,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因处置不当引发事故。三是要认真检查公司和车间的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情况,对过期的、失效的要及时予以更换。

  、强化督导,从严执纪问责

  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要加强督导力度,对企业在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全覆盖检查,其他企业每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跟踪企业对上述要求的执行情况,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在岗、生产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现场管控是否有序、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抽查情况要与安全生产信息日报表同时上报。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对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酿成事故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应急管理局将派出督查组,对企业的隐患自查自改、安全评估、主要负责人在岗、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等情况和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的工作部署、落实、检查等情况进行督查。

  、加强信息报送

  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要做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在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制度。各企业要将本企业每日的领导在岗情况、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信息于当日16:00前报送园区安监局和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区执法局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汇总后,填写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日报表(见附件1),于当日16:20前报送应急管理局。

  二是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值班零报告制度执行起止日期分别为:2021年1月1日至1月3日、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和两会召开前1天至结束后1天。

  三是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要于2020年12月28日、2021年2月6日前分别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大型储存企业《“元旦”期间领导值班表》《“春节”期间领导值班表》(见附件2)汇总后报应急管理局,于两会召开的前天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大型储存企业《全国两会期间领导值班表》(见附件3)汇总后报应急管理局。

  各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接此通知后要立即转发至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并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各企业要按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0年12月25日前上报园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系人:刘佳佳,联系电话:0477-8573843、邮箱:dsajjwhs@163.com

  

    附件1.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日报表

        2.企业元旦、春节领导值班表

        3.企业全国两会期间领导值班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21        

附件1-3.png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