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3/2022-0111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发〔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1-01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3/2022-0111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发〔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1-01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 元旦春节 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化工 医药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1-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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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安监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以下简称: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发〔2021〕120号)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就做好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认识

  元旦、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保证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平安、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首次举办的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和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备受全世界瞩目。确保这些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平安稳定,是当前一段时期最大的政治任务。各园区安监局和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统称监管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做好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大事去抓,特别是各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和措施的落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最坏处着想,往最好处努力。要认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现状,仔细查找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管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创造一个平安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一)企业层面

  1.积极动员部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组织研究制定本单位的落实方案,动员全体人员做好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将保障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确保本企业安全生产平稳。

  2.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亲自带队,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查找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切实整治管控环节上的各项问题,确保各个环节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管控有序。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根据检查结果对本单位生产运行状况进行安全评估,形成书面报告,明确能否确保生产安全,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月13日前书面报送所属监管部门。烟花爆竹企业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和检查执法工作的通知》(东应急发〔2021〕218号)要求,开展自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企业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杜绝漏查漏管,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按照“五定”要求逐项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和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

  3.落实分片承包责任。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企业公司级领导要深入企业现场实行分片安全责任包保,每一名领导必须包保一片区域,并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对包保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包保责任人必须做到岗位“下沉”,到包保责任片区进行“蹲点”“坐岗”,及时解决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全力保障企业运行安全稳定。在此期间发生事故,对企业包保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

  4.认真做好人员在岗和值班值守工作。一是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每日必须有一名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岗,特殊情况必须同时离开的,必须经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书面委托临时负责人行使安全生产调度指挥权力。企业分管(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各车间(中心、分厂、装置负责人,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电仪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长等必须在岗。二是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每天必须有一名公司级领导带班,带班期间,要明确带班领导带班期间检查督促的具体地点、环节和内容,确保带班领导能够深入各车间、班组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备查。严禁形式带班和无工作内容带班。三是合理安排好值班值守人员,合理调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搭配值班。

  5.加强生产运行的安全管理。一是加强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要避免出现参数的较大波动,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置,坚决杜绝企业超产能、超负荷运行。二是要加强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原则上禁止安排大的检维修作业,尤其是计划性停车检维修,因安全需要确需进行检维修作业的,要报监管部门备案,实行提级管理,编制检维修方案,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加强对检维修人员的培训,作业现场要派车间级负责人现场监督指导作业,确保检维修作业安全。三是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按流程审批。在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进行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要提级审批。禁止在重大危险源区域和罐区动火,确需动火的必须按特级动火管理,编制动火方案,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火。同时,必须有公司级领导现场落实安全措施,监督指挥作业,严格控制作业人员数量,非作业票批准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四是高度重视各类报警,如有报警如实记录、及时分析和处置,严禁违规消警。五是加强联锁管理,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各类联锁摘除均实行提级管理,如无特殊情况严禁摘除联锁,严禁未经审批擅自摘除联锁,严禁联锁长期(累计不超过1个月)摘除不恢复。六是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各类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危险装置、储罐区的管理,要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万无一失。七是严格控制3人及以上作业行为,对于必须实行作业的要制定方案,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报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始作业。

  6.加强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外委施工单位(队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各企业要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进驻外委施工单位现场,督促和指导各外委施工单位严格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和频次,严查作业人员的违规作业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7.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一是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状况,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要利用班前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发现异常及时妥善采取措施。二是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坚决查处“三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三违”行为一律零容忍。三是要加强新录用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培训合格上岗,不得安排新录用人员单独上岗,不得安排新录用人员顶岗替班。四是所有人员在上岗前和上岗期间要严禁饮酒,企业要安排专人进行岗前和岗中检查。

  8.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的管理。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加油站销售散装汽油必须严格按程序向公安机关做好报备登记。经营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品的企业停止经营。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备案的有关要求,如实详细记录其流向。无储存经营企业经营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必须如实登记、记录,留存备查。

  9.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一是安排好应急救援队伍的24小时在岗值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二是要加强员工现场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做到临危不乱,处置得当,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因处置不当引发事故。三是要认真检查公司和车间的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情况,对过期的、失效的要及时予以更换。

  (二)监管部门层面

  1.全面部署工作。一是依据辖区实际,结合本方案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包括进入试生产阶段的项目)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体约谈;对一些管理差的企业要单独约谈,有上级公司的要根据情况约谈或函告其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强化安全意识,履职尽责,认真安排部署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强化措施落实。一是对辖区范围内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督导检查,重点针对企业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维修特殊作业、外委施工单位等关键环节的管控情况,罐区、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二是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区部署要求,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旺季的安全检查,完成专项检查工作,确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经营安全。三是强化执法,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评,未严格落实有关措施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四是开展线上线下安全抽查,对企业持续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情况进行抽查,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每日抽查比例不少于生产、储存企业总数的20%。

  3.落实安全承诺。在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企业、园区、旗区要逐级落实安全承诺。督促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通过安全检查形成书面的安全评估报告,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园区监管企业由园区管委会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区人民政府,由政府分管领导审核、背书、签字后方可在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进行生产、经营,否则一律停产、停业。各监管部门务必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签字背书情况报区应急局备案。

  三、坚守红线,确保安全

  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企业应严格执行“六严格”“六严禁”要求,坚决杜绝各类不安全行为,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对于不认真执行,违反“六严格”“六严禁”的企业,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改。

  (一)“六严格”

  1.严格开展安全评估研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生产。

  2.严格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坚决做到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至少一人)在岗值守。

  3.严格落实公司级领导分段、分片“下沉”包保责任制。

  4.严格落实公司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保障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完好、有效。

  5.严格落实泄漏报警、联锁投切安全管控,保证报警及时有效处置、安全联锁全部投用。

  6.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控,坚决做到在厂安全储存、出厂安全运输。

  (二)“六严禁”

  1.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生产、运行和储存。

  2.严禁各类设备超温、超压、超液位等非正常运行。

  3.严禁安排新工人上岗、大范围调整岗位人员。

  4.严禁组织大规模外出培训、参观学习。

  5.严禁安排大范围检维修或计划性停车检修作业。

  6.严禁安全生产“三违”行为,严厉打击,上限考核,“零容忍”处置。

  四、强化督导,从严落实

  (一)严格执法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各监管部门要从严执法,对于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评,未严格落实有关措施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由此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依规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从严从重处理。区应急管理局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监管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的监管部门要进行通报,由此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信息报送。一是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各企业要将本企业每日的领导在岗情况、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信息于当日16:00前报送监管部门(见附件1)。各监管部门汇总后,填写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日报表(见附件2),于当日16:20前报送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传真:8576965)。二是监管部门应于2022年1月24日中午12:00前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大型储存企业《春节和冬奥会期间企业领导值班表》(见附件3)汇总后报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于2022年2月27日中午12:00前将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大型储存企业《全国两会和冬残奥会期间企业领导值班表》(见附件4)汇总后报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

  (三)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时间安排。元旦:2022年1月1日至1月3日春节: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冬奥会:2022年2月4日至2月20日冬残奥会:2022年3月4日至3月13日全国两会:2022年3月3日至3月17日。

  接此通知后,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立即行动,采取强有力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将此通知转发至监管的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并督促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日报表

     2.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日报表

     3.春节和冬奥会期间企业领导值班表

     4.全国两会和冬残奥会期间企业领导值班表

     5.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日        

附件5.jpg
原文下载:东应急发〔2022〕1号.docx
企业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日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