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3/2021-00860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发〔2021〕229号
成文日期 2021-12-28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3/2021-00860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发〔2021〕229号
成文日期 2021-12-28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2-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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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新疫指发〔2021〕42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东胜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东新疫指发〔2021〕41号)要求,经会议研究决定,制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2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在蔓延,国内多地接连出现聚集性疫情发生,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加之“两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增加,境外输入和本土病例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经受严峻考验。为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体策略,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可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家、自治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新疫指发〔2021〕42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东胜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东新疫指发〔2021〕41号)要求,坚持“预防为主,人、物、环境同防”的原则,严格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本土疫情。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应急准备,依法科学有效处置突发卫生事件。要结合实际,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胜区应急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东应急发〔2021〕170号)要求,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一旦出现疫情可以快速做出应急处置和应急防控。(责任范围:综合协调组、所属各二级单位)

  (二)严格防控措施,严格人员管控登记与报备等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一是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是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三是确需外出人员要详实填写外出登记表,详细记录外出行程轨迹,不得谎报、瞒报。(责任范围:全体干部职工、应对防控组、所属各二级单位)

  (三)排查重点人员,抓准抓细做好人员排查与监测。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来返我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集中隔离期的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辖区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地级以上市(地、州、盟)来返我区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我区人员不再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在健康码和行程码无异常,体温检测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按防控要求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有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区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并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责任范围:全体干部职工、应对防控组、所属各二级单位)

  (四)严格活动管控,按照要求确保“双节”平安稳定。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活动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防控措施。宣传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要及时向局机关纪检组报备,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举办5桌以上宴会聚会等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责任范围:主办各类活动科室、所属各二级单位)

  (五)加强疫苗接种,做好舆论宣传与物资准备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形势和做好疫情防控舆论引导与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多点开花”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控能力。继续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疫苗工作,符合要求的人员要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对于符合接种“加强针”的人员要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同时,进一步强调接种义务和责任。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打“持久战”的物资储备工作,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防疫物资,杜绝浪费,防疫物资在采买后要分类存放、专人管理,注意防潮防盗,确保安全存放、安全操作、安全使用;防疫物资要实行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登记,使用时详细做好防疫物资的发放登记清单,确保防疫物资物尽其用。(责任范围:综合协调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防控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三)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的重要性,要将应急值守工作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行政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纪律要求,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负责人和值班电话要确保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健全值班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本方案执行至2022年3月15日止,相关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