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203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文  号 东政务函〔2022〕347号
成文日期 2022-12-30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203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文  号 东政务函〔2022〕347号
成文日期 2022-12-30
公文时效
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2-12-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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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 号)精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现东胜区政务服务事项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编制并公布负面清单

  各进驻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场地能满足要求、涉及国家秘密等敏感事项的,列入部门负面清单,做到负面清单事项只减不增。负面清单经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审核,在东胜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站予以公布。

  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

  (一)推动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进驻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硬件环境,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满足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需求,加快整合部门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以外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二)推行进驻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科学合理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依托一体化平台综窗受理系统,推动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将进驻事项全面纳入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实行办理结果免费寄递,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各进驻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提升政务服务办理质效,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实行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各进驻部门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和业务工作实际,及时优化并动态调整更新负面清单,不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完善综合窗口及派驻人员授权机制。各进驻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加快推动进驻事项委托、授权工作,对即办事项,授权本部门"首席事务代表"在政务服务中心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对承诺办结事项,授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率先在经营主体登记、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推行"收件即受理"。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能力、资质等有要求的,及时组织开展培训、考核,确保有关窗口工作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三)严格监督考核机制。对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各进驻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布详细办理地址和咨询、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将贯彻落实负面清单、推动事项全面进驻纳入政务服务考评内容,对"明进暗不进"、不按办事指南提供服务等问题,将予以通报并限期督促整改。

  四、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

  各进驻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进必能办。加强对综合窗口委托、授权和"首席事务代表"制度落实的指导监督,加快推动本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附件:东胜区政务服务事项负面清单》

 

 

                                                   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东胜区政务服务事项负面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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