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830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12-30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830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12-30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12-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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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工作要求,编制2021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s.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胜区联邦大厦B座14楼1419室;邮编:017000;联系电话:0477-8120879;传真:0477-812087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开展了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自查工作,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社会、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桥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信息报送管理,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公文流转程序中严格审查文件公开属性,属于依申请公开的,纳入依申请公开,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2021年,我委未收到公开申请。一是宣传惠民举措。围绕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康东胜建设和优生优育政策等中心任务,大力宣传卫生政策措施。二是规范公开内容。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服务机构服务信息公开。围绕健康鄂尔多斯行动(2020-2030年)各专项行动,发布卫生健康信息,传播卫生健康知识,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牢固树立健康观念。三是引导正确舆论。公开卫生健康方面的工作动向、相关法律法规、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健康东胜官方)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告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卫生健康、医疗服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半年、年度)及行政权力清单等方面信息,实时发布机关和各二级单位工作动态、政策解读、通知公告“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重要信息,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政务公开管理流程,严格按照信息发布程序,认真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报,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上网。今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要点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承办日常工作,做好相关学习、培训,提高全委干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及时将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公示,确保信息公开稳步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8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期望相比,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建立完善主动公开等制度规范不够,存在一般错别字和公开内容上传不及时现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单一、机械,有些科室和二级单位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公开内容信息主要以工作动态类信息居多,政策文件及解读等信息偏少。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足,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将从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加强学习和培训,校准工作重心,解决难点问题,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及时、准确、全面。强化信息编写、整理、报送等工作环节的统一管理,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和政策,加强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质量和效果。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