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767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东文旅发〔2023〕6号
成文日期 2023-05-24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767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东文旅发〔2023〕6号
成文日期 2023-05-24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东胜区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23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05-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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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系统各二级单位、各文旅经营企业:

现将《东胜区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23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524    

东胜区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按照自治区和我市相关部署,根据《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文旅发﹝202334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胜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东安发〔20234号)和《鄂尔多斯市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防委办发〔202312号),从即日起在东胜区文旅行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结合文化和旅游行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鄂尔多斯市及东胜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文保单位、文博场馆、A级旅游景区、文旅新业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整治重点,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文旅行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文旅行业工作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文旅企业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局机关资源开发室、艺术室、市场管理室要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的水平显著提升。系统各二级单位、各文旅经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坚决遏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吕 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袁 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东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局机关各室、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袁成统筹调度,由柴聚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室,由高婧、张首渊具体负责联络、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项任务。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我局将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并根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5月底前)。按照市局和东胜区安委办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健全工作机制,严密组织实施。

(二)系统各二级单位、各文旅经营企业自查自改和局机关相关科室帮扶阶段(20237月底前)。系统各二级单位、各文旅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及时向我局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局机关资源开发室、艺术室、市场管理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对重点场所、文旅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开展帮扶,完成各项专题培训。

(三)抽查检查阶段(202310月前)。局机关资源开发室、艺术室、市场管理室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隐患单位、一线开展抽查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公开曝光重大隐患问题、事故查处等情况,推动隐患单位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文旅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长效机制,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四、整治重点

结合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八大整治行动:

(一)火灾隐患整治行动。以娱乐场所、文博场馆、剧院剧场、文保单位、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以及舞台机械刚性防火隔幕管理等为重点,联合消防部门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督促各类运营主体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旅游包车整治行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旅游客运市场打非治违,加大对旅游包车监管查处力度,压实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旅游包车行为,强化驾驶员、客运线路安全管理,维护旅游运营市场秩序。

(三)高风险旅游项目整治行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景区客运架空索道、玻璃栈道、大型游乐设施项目、水上游览项目等专项治理,督促运营主体加强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规范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

(四)文化和旅游场所客流超载整治行动。针对热门景区景点和文博场馆游客流量过大的问题,督促其采取预约、分流、引导等方式,加强客流控制。

(五)大型节庆演艺活动整治行动。把好准入关,督促举办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活动现场安全监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安全风险。

(六)无证照经营整治行动。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对没有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网吧、歌厅、旅行社、旅游包车、导游进行整治,依法予以取缔。

(七)境外旅游安全整治行动。深化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出境旅游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出境游旅行社的行业监管,规范出境游行前说明会、合同签订、意外险购买、地接社资质审查、车辆安全、驾驶员健康等全要素监管,压实出境游旅行社的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出境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提高出境旅游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八)文化和旅游系统办公场所和所属文博场馆安全整治行动。组织安全警示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局机关、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内消防安全的检查及隐患整治,重点对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动车室内充电进行排查整治。

五、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系统各二级单位、各文旅经营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局机关资源开发室、艺术室、市场管理室要督促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系统各二级单位、各文旅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具备的条件;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2.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系统各二级单位、各文旅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动态分级闭环管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期限、应急预案,落实隐患治理专项经费,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我局及其他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报告;及时汲取专项行动期间区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单位同类隐患;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其中玻璃栈道、玻璃水滑道等高风险领域每月至少检查1次,检查记录要存档备查;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解决问题,确保安全。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系统各二级单位、各文旅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汲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专门组织开展1次全员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系统各二级单位、各文旅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系统各二级单位、各文旅经营企业要根据文旅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风险隐患高的单位每半年至少1次),补充应急装备物资,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妥善处置突发事故能力;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了解逃生避灾路线、熟知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常识,增强风险防范、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狠抓文化和旅游部门严格监管,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局机关各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结合实际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局机关文物与文博室、艺术室、市场室要抓紧制定符合文物、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他文旅企业的专项行动方案,细化风险隐患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系统各二级单位和各文旅经营场所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

2.开展检查人员培训。系统各二级单位和各文旅经营场所要结合实际,采取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安全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排查问题隐患。系统各二级单位和各文旅经营场所要聚焦文化和旅游行业八项整治内容、针对系统各二级单位和各文旅经营场所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精准严格检查。对各文旅企业主体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予以关闭并落实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市场主体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三)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切实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系统各二级单位和各文旅经营场所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各领域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强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系统各二级单位和各文旅经营场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五十三条具体措施和我市六十六条具体举措,逐条对照狠抓落实,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项目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行业共同监督。系统各二级单位和各文旅经营场所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事故防范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进行举报;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及时获取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线索;落实《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重奖。

3.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推动各文旅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聘请专家等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

4.严格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督查督办。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重大隐患督办治理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灾害事故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机关资源开发室、艺术室、市场管理室要加强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积极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落实重要法规。系统各二级单位和各文旅经营场所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五十三条具体措施我市六十六条具体措施学习、宣传、运用好《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制度选编》,精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照着标准做,盯着问题改,切实提高落实责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三)突出重大隐患。要对照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内容,找准最突出最紧迫的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过筛子”“堵漏洞”,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把专项行动与整改国家、自治区、市督导检查反馈隐患问题结合起来,对前期已发现未整改以及此次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加强调度督办,提标提速整改,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信息报送。系统各二级单位和各文旅经营场所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对接,及时协调做好工作调度、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请系统各二级单位和各文旅经营场所将隐患自查情况报送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室。

联 系 人:张首渊

联系电话:0477-5118715    1319082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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