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司法所,局属各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为了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防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刻认识处理突发事件的重要性,严密掌握社情和职工的思想动向,坚持调查研究及时预测,发现苗头,快速反应,做好随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强调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解决在局机关内部,从而维护社会安定保证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建立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部门力量,统一协调各部门的力量,统一指挥,整体作战。
总 指 挥: 李 茜(局 长)
副总指挥: 王 铭(副局长)
李秀芬(副局长)
综合组组长:张 星
联络组组长:白 雪
安全告慰组:韩 炜
信息情报组:刘春燕
宣传教育组:高 慧
后勤保障组:康振国
三、各组任务
指挥领导小组:从全局整体上进行分析和预测,把握可能闹事的时机,一旦发生难、闹事件迅速组织力量分析研究,妥善处理。
(一)吃透上级政策精神,掌握本单位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思想情绪,积极预防和消除各种隐患诱因。
(二)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各种潜在隐患因素,集中力量做好预防事故苗头工作,抓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学生的法制教育,正确引导群众,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揭露坏人、瓦解闹事人员、稳定事态。
(三)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按照预定方案,指挥各工作小组展开工作,积极稳妥快速平息。
综合组: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联络组:转达总指挥指示,反馈各种信息,随时联络情况。
1.及时把领导的决定和命令传达到各组。
2.及时把闹事群众的活动情况报总指挥。
3.沟通各组情况互相配合。
安全告慰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打击违法犯罪,保卫人民生命和公私财产的安全,维护秩序。
1.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煽动和组织闹事的首要分子。
2.打击有严重破坏行动和严重危害社会的人。
3.现场获取违法犯罪嫌疑人和闹事骨干分子的证据。组织现场录音、录像、拍照、提取大小字报。
4.部署力量,保证司法所重点要害部位,维护司法局内部秩序,保证局领导人身安全和办公地点的安全。
5.观察动向,提供信息,严控局势,加强管理。
信息情报组:对潜在的突发事件即使预测,了解掌握动态情况,调查事件形成的原因。及时通报并监视事态发展。对正在发生的事件即使掌握闹事成员的要求、目的、行为活动。
1.随时向各部门了解动态反映,及时反馈。
2.发现非法组织的非法活动。
3.深入闹事现场,游行队伍中了解闹事人员的不同反应,注意周围群众对闹事的舆论和反映评价。
4.及时掌握坏人插手组织,提醒群众谨防上当受骗。
宣传教育组:根据突发事件的起因、规模,及时进行分割、疏散。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抓住时机想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令,将闹事的弊端危害和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扭转闹事群众的认识,缓解平息群众的情绪,介绍正确的行为规则。
1.说明闹事的错误性质,用关心群众的实际行动感化、瓦解闹事成员。
2.随着事态的发展,抓住闹事人员中出现的矛盾,分化闹事组织,对党团员讲明纪律、责任,促使他们幡然醒悟,对恢复理智的闹事成员,及时动员他们停止错误行为,有积极良好的群众言行影响闹事成员,消除他们的对抗心理。
3.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贯彻领导意图,促使事态尽快恢复正常。
后勤保障组:保证局机关的正常生活秩序,保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需要,保证交通工具,随时处理在突发事件中病、伤、亡等事故。
1.保护电力设备。
2.备有足够的用品,保证正常生活水。
3.保证车况良好,随时出车应付各类突发事件。
各办公室主任应根据预案的要求和具体情况,协调好本职的工作。
四、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
为快速平息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性质、程度、规模等具体情况,采取响应对策。
(一)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观点,工作人员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决策,经的起考验。
(二)坚持快速处理原则 ,突发事件引起的原因可能是人为的,也可能是自然力量,但产生和发展过程时间短促,突然爆发,工作人员反映要快,行动要快,处理要快。
(三)坚持缓解矛盾的原则,突发事件的主要矛盾比较明显,应抓住主要矛盾,平息事端,一时解决不了的矛盾应采取缩小和缓解的办法,先稳住局势,逐步解决,不能使矛盾激化发生或发生连锁反应。
(四)坚持孤立坏人,团结同志的原则。及时揭露敌人的阴谋,防止制造和策划闹事的人。利用群众激情,扩大事态,危害社会。工作人员处理措施要得当。方法要妥善,防止坏人趁机制造新的事端。
(五)坚持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的原则,在处理突发事件中,要以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为出发点,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坚持依法执行任务,文明值勤的原则。保卫人员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根据当时当场的实际情况,采取正确行动,防止矛盾转移或激化。
五、“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节假日”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杜绝迟报、漏报情况发生,保证信息畅通。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把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工作不落实造成群体性事件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保证“8344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畅通,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开展了以防盗、防抢、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五)落实各项车辆管理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