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64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发〔2021〕53号
成文日期 2021-10-25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64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发〔2021〕53号
成文日期 2021-10-25
公文时效
东胜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1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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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二级单位、各司法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于2021610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主要规定和具体要求,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办发〔2021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实施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国务院安委会)、《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国务院安委办和应急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等精神,督促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营造知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区司法局副局长 

    员:王    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主任 

          薛军捷  区司法局法制室主任 

          张光情  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主任 

          董孟元  区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 

  负责指导全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工作,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任务 

  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开展针对性、实效性的专题宣传贯彻活动,创新形式内容,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多样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教育。一是广泛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色、亮点和主要内容,组织业务骨干、专家对条文进行专业性解读和业务培训;二是充分利用媒体资源进行强势宣传报道,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是各科室、各司法所相互配合,利用“法律六进”活动、“法律集市”和“律师走基层”等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送到乡村(社区)和企业,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热潮,使其在市民和企业员工中形成普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打牢坚实的基础。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920日—2021930日)。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重点推动阶段(2021108日—121日)。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我局实际扎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三)迎接督导检查阶段(2021108日—121日)。做好和接受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督导组对我局学习、培训、宣传贯彻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二级单位、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把宣传贯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工作落细落实,并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各科室、司法所、二级单位要迅速行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运用多种方法途径,探索创新宣传贯彻模式和方法,将新颖快捷的新媒体宣传方式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方式结合起来,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更加贴近企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正式施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全员覆盖,突出重点。各科室、司法所要加强与乡镇、办事处的协调沟通,有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确保辖区内的居民全覆盖;法制室要结合“四个行动”要求认真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开展法律服务,督促企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向好。 

  (四)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各科室、二级单位、各司法所要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形成文字信息,及时报送局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20211025 

原文链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