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638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发〔2021〕50号
成文日期 2021-09-07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638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发〔2021〕50号
成文日期 2021-09-07
公文时效
东胜区司法局关于印发《第38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9-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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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各科室,各司法所:

今年9月是内蒙古自治区第38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生动实践,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提升我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我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的有力举措。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区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东胜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内涵,丰富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着力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共同发展经济社会事业、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上来,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凝聚磅礴力量。

二、活动主题

“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理论政策。将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以及通过全局干部大会集中学习的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并将要求干部自学《新时代民族理论政策问答》一书。

(二)开展“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微信公众平台开辟专栏,及时推送转载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相关内容,大力宣传报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情况,对活动月中涌现出的工作亮点和典型事迹要积极宣传推广。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奏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旋律四集电视专题片《同心共筑中国梦》,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营造网上网下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富有特色的公益性活动,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交流的桥梁。要立足实际,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民生需求,直面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集中精力办成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好事实事,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使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所、各二级单位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作为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

2.结合实际和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工作落到实处。

3.做好总结提炼、汇报工作。活动过程中要及时上报信息,活动月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做好活动月情况的汇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