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98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文  号 东教体发〔2021〕11号
成文日期 2021-03-02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98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文  号 东教体发〔2021〕11号
成文日期 2021-03-02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1-03-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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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依法监管,公正执法,结合东胜教育体育实际,特制计划。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教育体育系统随机抽查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创造良好的教育体育发展环境。 

、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拟定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重点对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等进行随机执法检查。 

(二)完善随机抽查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中严格规范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法定程序开展随机抽查,可以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定向抽查是指根据检查对象的特定条件,通过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要根据检查工作实际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 

(四)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对列入“黑名单”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对随机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要充分利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执法监管职能作用,促进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工作机制。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各界支持,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东胜区教体局2021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 

责任办室 

1 

各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检查 

东胜区教体局 

各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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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基础教育办 

2 

校园安全检查 

东胜区教体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平安校园建设 

查看资料实地查看 

20% 

德育安全办 

3 

体育经营场所检查 

东胜区教体局 

体育经营场所 

经营情况安全检查 

实地查看 

50% 

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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