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98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 文 号 | 东教体发〔2021〕1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02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98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
文 号 | 东教体发〔2021〕1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02 |
公文时效 |

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依法监管,公正执法,结合东胜教育体育实际,特制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教育体育系统随机抽查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创造良好的教育体育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拟定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重点对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等进行随机执法检查。
(二)完善随机抽查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中严格规范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法定程序开展双随机抽查,可以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定向抽查是指根据检查对象的特定条件,通过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要根据检查工作实际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
(四)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对列入“黑名单”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对随机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要充分利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执法监管职能作用,促进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办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工作机制。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各界支持,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东胜区教体局2021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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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责任办室 |
1 |
各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检查 |
东胜区教体局 |
各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
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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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基础教育办 |
2 |
校园安全检查 |
东胜区教体局 |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
平安校园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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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德育安全办 |
3 |
体育经营场所检查 |
东胜区教体局 |
体育经营场所 |
经营情况安全检查 |
实地查看 |
50% |
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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