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279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文  号 东农牧联发〔2024〕6号
成文日期 2024-03-22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279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文  号 东农牧联发〔2024〕6号
成文日期 2024-03-22
公文时效
东胜区农牧局东胜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东胜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发布日期:2024-03-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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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胜区农牧局 东胜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东胜区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民族街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农牧发〔2024〕66号),为了持续推进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有效实施,结合我实际,制定东胜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东胜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财政局

                    

                 2024322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2024322日印发

  

  

  东胜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东胜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能,实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保护耕地有效挂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496号)和《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农牧发〔202466号)文件精神,继续稳步推进保护补贴发放,创新细化政策举措,充分发挥补贴能效,特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把握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方向任务,系统谋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政策举措,推动“中国式农业现代化”全面优化发展,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用养结合、保护利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依据自治区、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实际,逐步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牧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逐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能,积极调动农牧民采取农膜离田、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农药等综合措施,促进耕地地力保护措施落地,提升耕地地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促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优化结构。在保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优化补贴结构,突出政策效能,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二)级指导,镇级实施。区农牧局及所属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要加强工作指导、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按照补贴面积,统一补贴标准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三)严格监管,提高绩效。财政局要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和民族街道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补贴发放工作顺利推进。

  三、补贴政策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

  (二)不予补贴的情况。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治区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已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今年补贴资金;对上年度使用地膜的耕地,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三)补贴方式。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

  ()补贴标准根据上级下达东胜区资金总量除以全合法耕地总补贴面积为补贴标准,全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补贴依据。已土地确权的按确权面积,未确权的按二轮承包面积(减去退耕还林和已征占耕地面积)。

  ()消化补贴结转资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农牧民手中。严禁擅自统筹使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四、补贴程序

  (一)核实补贴面积。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镇级确认”的程序,对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

  1.村级登记。按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对农户耕地地力补贴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等程序后,对不予补贴情况包含的所有类型在登记时要进行核减。

  2.镇级确认。各镇和民族街道组织对村级上报的农户和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核实确认无误后,于2024430日前镇和街道以文件形式将东胜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附件1)须经镇和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进行复核抽查

  (二)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和街道要以正式文件于2024430日前区农牧局和财政局上报补贴面积。

  (三)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1.无膜种植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财政局会同农牧局及其所属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要根据各镇和街道申报的无膜种植补贴面积上报,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直接发放给农户,整个发放程序严而有序、公开透明。各镇和街道要在补贴资金发放之前,对补贴清册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东胜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发放花名册(附件2)、补贴发放情况明细表、清册的电子版和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公示影像资料、公示结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报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进行备案。

  2.覆膜种植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由各镇和街道组织验收团队对覆膜种植面积以户为单位进行验收,地膜离田率必须达到83%以上的给予发放补贴,地膜离田率达不到83%的不予发放补贴。财政局会同农牧局及所属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要根据各镇和街道验收结果上报,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直接发放给农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各镇和街道要在补贴资金发放之前,对补贴清册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东胜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覆膜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验收表(附件3)、补贴发放情况明细表、清册的电子版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公示影像资料、公示结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报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3.做好提级发放。为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创新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直达机制的通知》(内财农〔202426号)文件要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被纳入首批发放直达机制范围,采取提级发放,由市财政部门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账户。区农牧、财政仍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金额、发放时间以及审核补贴发放清册等事宜,市财政部门根据区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的补贴发放清册或支付申请,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账户,并列市本级支出。

    人:李欣雨(农牧局办公楼708室)

  电子邮箱:274891019@qq.com

  联系电话:18362891595

  五、保障措施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农牧、财政部门及镇和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及时宣传补贴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补贴及时、精准、高效发放。

  (一)组织领导。为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农牧局、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和民族街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 娟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王明英 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云胜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长:马富强 区农牧局副局长

  孙瑞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学东 罕台镇人大主席

  王永强 泊尔江海子镇副镇长

  刘 岿 铜川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王彦博 民族街道武装部长

  乔 平 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武俊丽 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丁国梁 区财政局乡镇和农业室主任

  柴 军 罕台镇乡村振兴办主任

  王亚军 泊尔江海子镇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王艳廷 铜川镇乡村振兴办主任

  李俊义 民族街道乡村振兴办主任

  乔 鑫 区农牧局办公室主任

  石 昊 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业务二室负责人

  孙果浩 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李欣雨 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马 东 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赵小同 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郝有乐 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石慧敏 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徐丙良 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党晓敏 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马 丽 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乔平兼任,由石昊负责具体工作。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区财政局、农牧局、各镇人民政府和民族街道要结合方案职责要求,各尽其责,做好数据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监管和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各镇和街道结合方案要求和本地实际确定具体的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惠农政策补贴,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区农牧局、财政局要配合镇和街道做好宣传培训。各镇人民政府和民族街道要明确具体补贴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同时还要宣传政策实施的重要意义,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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