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628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发〔2023〕75号
成文日期 2023-09-25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628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发〔2023〕75号
成文日期 2023-09-25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东胜区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攻坚月”行动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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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东胜区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攻坚月”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3 9 25

  东胜区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攻坚月”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等四厅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措施》(内民政发〔2023〕65号)和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攻坚月”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有关政策措施,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开展重点对象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坚决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二、行动时间

  本次行动从2023年9月中旬开始,至2023年10月底结束。

  三、行动内容

  加强部门协同,明确排查重点各镇(街道办事处)要主动对接公安、人社、卫健、农牧、医保、残联、总工会等部门,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本辖区内重度一、二级(包含智力、精神三级)人员、重病患者、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未以家庭为单位“整户”纳入低保的家庭成员、困难职工、无劳动能力家庭等7类人员基本信息

  (二)调动力量摸排准确把握政策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调动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网格员、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组织入户调查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队伍,针对上述7类重点群体及其他渠道发现的困难群众逐人逐户开展摸底排查,建立7类人员基本信息台账

  摸排工作要准确把握运用政策,全面落实民政厅等四厅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措施》要求,不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由,或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单独核算其本人收入和财产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适当豁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鼓励申请环节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对家庭成员通过灵活就业、外出务工、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对脱贫人口中通过产业帮扶、股息分红等方式实现增收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年过渡期内,原则上给予6-12个月的渐退期,渐退期间享受的低保金和其他救助政策不变

  )坚持分类施策,提高救助效能。要遵循救助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要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并协助其申请专项救助。对遭遇急难的,要按“先行救助”规定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遭遇重大暂时性生活困难的,可通过“一事一议”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对经摸排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但符合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条件的,要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涉及多个部门或情况复杂的急难个案,要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或运用“一事一议”工作机制,有力提高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刻认识开展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攻坚月”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强化组织保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分管领导带头推动具体工作落实,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同时,要加强工作调度,确保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取得实效。

  )精准统计,按时上报数据。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各镇(街道办事处)要仔细甄别,认真研判,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各镇(街道办事处)务必于9月20日、10月10日和10月27日前分别将《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攻坚月”行动统计表》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室。

  附件:1.七类重点群体摸排明细表

        2.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攻坚月”行动统计表

东民发〔2023〕75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东胜区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攻坚月”行动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