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4116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 文 号 | 东民发〔2022〕63号 |
成文日期 | 2022-11-28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4116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
文 号 | 东民发〔2022〕63号 |
成文日期 | 2022-11-28 |
公文时效 |

各科室、二级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纪委监委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纪办发〔2022〕15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11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开展财务
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履行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把“钱袋子”管住管好,斩断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通道。
二、治理范围
局属各科室及二级事业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情况。
(二)预决算管理情况。包括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情况;预决算编制、批复、执行和公开情况;沉淀资金管理和上缴情况。
(三)财务支出管理情况。包括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银行账户开设和资金管理情况;津补贴发放情况;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小金库”和“账外账”治理情况;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计提及其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资产配置、日常管理、使用、处置、对外出租(投资)和出借情况。
(五)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包括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和执行情况;单位依法设置财务机构、配备合规财务人员情况;不相容岗位相分离情况;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管理情况;建立预防电信诈骗机制情况。
(六)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七)其它财务管理方面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0月8日至10月10日)
局属各科室及二级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着力提高开展专项治理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0月11日至11月4日)
局属各科室及二级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组织自查自纠,做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自查自纠覆盖面必须达到100%。
第三阶段:接受检查阶段(11月9日至12月9日)。
局办公室定期汇总上报专项治理情况,随时做好接受上级检查准备。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阶段(12月10日至12月24日)
局属各科室及二级事业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财务管理违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规范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民政局财务管理违规问题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常俊芳 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周 睿 区民政局副局长
雷金江 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白玉良 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双庆 区殡仪馆馆长
刘 洋 区婚姻登记中心主任
成 员:赵香 张婷 李春梅 冯艳梅 鲍敬茹
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工作部署和推进落实及总结上报工作。
(二)明确治理政策。坚持自查从宽的原则,对自查出来的财务管理违规问题,按规定纠正后,视情形不予追究或从轻追究。对上级重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问题,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和问责追责。
(三)建立工作进度月报告制度。专项治理期间每月7日、17日、27日前,向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报送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11日印发
东民发〔2022〕63号,关于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doc |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