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3388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 文 号 | 东民发〔2022〕59号 |
成文日期 | 2022-10-17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3388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
文 号 | 东民发〔2022〕59号 |
成文日期 | 2022-10-17 |
公文时效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教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局:
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东双办发〔2022〕第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执法行为,由东胜区民政局牵头联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体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局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检查工作,具体抽查工作事项如下:
一、社会团体
(一)联合部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局
(二)抽查时间
从2022年9月26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
(三)抽查范围
区本级社会团体。
(四)抽查内容
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双随机检查项目:
(1)登记证书规范使用情况;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
(3)开展业务是否和登记证书上的业务范围是否一致;
(4)场所的检查;
(5)法定代表人任职情况;
2、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局双随机检查项目:(1)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联合部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体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抽查时间
从2022年9月26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
(三)抽查范围
区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抽查内容
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双随机检查项目:
(1)登记证书规范使用情况;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
(3)开展业务是否和登记证书上的业务范围是否一致;
(4)场所的检查;
(5)法定代表人任职情况
2、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体局双随机检查项目:
(1)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情况:
①民办幼儿园收费:是否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收费内容是否与公示一致,有无其他乱收费现象;是否开设收费兴趣课;是否统一购买意外险?
②民办幼儿园是否统一购买教材;
③是否开设大大班、学前班;
是否存在小学化倾向(课程内容、教学形式);
④学籍档案准确无误(随机抽查2-3位大班家长,一方面合核查电话号码是否正确,另一方面核查一下收费情况,包括保教费、伙食费、兴趣课收费、教材费等);
⑤两教一保是否配置齐全。
(2)体育类经营场所:
①场所安全情况
②设施设备安全情况
③从业人员资质情况
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双随机检查项目: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2)执行医疗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情况;
(3)医德医风情况;
(4)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情况;
(5)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情况;
(6)组织管理情况;
(7)人员任用情况;
(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检查、指导项目。
三、抽查方式
通过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按照“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抽取东胜区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30户,随机生成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由各组执法人员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方式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四、检查结果录入及公示
检查结束,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对各部门检查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录入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及时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对发现行业内存在的违法问题及其他隐患,各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加强后续处理。
(二)认真总结。各组执法人员认真总结执法经验,抽查工作结束后,由各部门执法人员总结在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本部门相关业务股室。
(三)严格监督。对在抽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立案调查的,严格按照案件办理程序进行,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确保行业领域稳定发展。
(四)抽查完毕后,各部门执法人员将系统自动生成的执法检查表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交回至本部门相关业务股室存档。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民政局 教体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场监督局
2022年10月17日
东民发〔2022〕59号,关于东胜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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