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注册民办幼儿园:
现将《东胜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5日
东胜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大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18〕6号)要求,根据我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关于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承担起“ 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努力促进东胜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创造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深入开展《规定》宣传贯彻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结合实际抓好宣传贯彻落实,确保《规定》精神在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落地生根,推动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2.制定宣传方案。各学校要根据《 规定》中的职责,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将《规定》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一同开展,并将《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干部教育计划中,安全月期间至少组织一次《规定》专题学习会。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准确把握《规定》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把《规定》的宣贯工作与《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内蒙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同步进行。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注册民办幼儿园)
(二)检查时间
从2018年6月6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
(三)检查方式
通过学校全面自查自纠、 教育局全覆盖检查、专家组重点查、督查组回头看的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检查、督查、整改工作。
1.学校全面自查自纠。各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集中力量对本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校舍等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按期完成整改。
2.教育局全覆盖检查。教育局将按照学区进行全方位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被查学校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及时整改。
3.深化专家查隐患力度,教育局计划组织专家进行大排查,从源头发现并消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形势稳定。
4.加大督查力度。教育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检查内容
1.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或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
(2)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情况;加强重要设施和装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学校制订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情况,有没有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和完善符合本校实际的各项应急预案,并举行针对性的演练。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学校校舍和校园周边安全情况
(1)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校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和图书室的消防栓、灭火器、停电应急灯等设施的配备情况,电线的老化更新情况,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是否通过验收。
(3)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1)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安全教育课有无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内蒙安全生产条例》等宣传培训情况。
(2)“安全生产月”开展情况。
4.其他方面
(1)本次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汛期及端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督促检查,务必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真正把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3.积极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APP每日开展自查工作,上传自查信息。所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均以平台信息为准,平台上无检查数据的一律视为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工作。
4.严格落实信息调度。要指定专人负责大检查期间信息报送,于2018年6月20日前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于7月22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8月22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材料均以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yjaqb8380735@163.com)。
联系电话:838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