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291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文 号 | 东国资发〔2018〕51号 |
成文日期 | 2018-09-11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291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文 号 | 东国资发〔2018〕51号 |
成文日期 | 2018-09-11 |
公文时效 |

各区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18〕11号)要求,现制定国资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东胜区第8次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和9月3日区委常委、副区长何万智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根据《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18]11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及《东胜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国资委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忠 区国资办党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王 应 区国资办党委委员、派驻纪检书记
成 员:乔 沙 区纪委派驻国资办纪检员
刘 强 区国资办综合管理办主任
张国栋 区国资办工会主席、考核办主任
王海林 区国资办考核办副主任
三、检查范围、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范围
各区属国有企业及部分子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18年9月11至9月30日。
(三)检查方式
1.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迅速制定自查方案,并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2.区国资委全覆盖督促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国资委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所属企业逐个进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情况;二是设立党组的企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及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四是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的配备情况;五是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落实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主要包括:一是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二是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三是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培训考核情况;四是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情况;五是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宣传贯彻情况。
3.企业应急预案、演练、备案情况。
4.东胜区第8次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和9月3日区委常委、副区长何万智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5.《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6.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情况。
7.年初安全生产责任制、任务清单完成情况。
8.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情况,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落实情况。
9.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使用情况。
10.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11.前期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要结合行业实际,“全方位、全覆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聘请专家、自查自纠等办法,对各类问题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做到守土有责。各企业负责人要组织深入分析本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企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职,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每一个部门,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近期降雨频繁,再加上中秋、国庆假期临近,各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
(二)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近期以杨忠副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要深入区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开展一次地毯式安全生产检查,对于一些重点国有企业,要积极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提高检查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达问题整改清单,限期完成整改,企业完成整改后要及时报国资委备案。同时,将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列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对于制度不健全、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给予一定扣分,并进行公开通报。
(三)积极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要积极应用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APP开展检查,通过信息平台中的隐患录入功能,每日上传开展的检查项数和隐患条数,隐患整改完毕后及时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中进行确认。所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均以平台信息为准,平台上无检查数据的一律视为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工作。
(四)严格落实信息调度。各企业要认真做好本次检查的实施方案和总结工作,于9月13日前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上报方案和总结必须以正式文件上报,纸质版需领导审核后报送至国资委考核办2520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404696000@qq.com)。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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