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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3/2023-046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林办发〔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05-22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3/2023-046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林办发〔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05-22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林荫街道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3-05-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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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社区:

    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胜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234号)文件要求,现将《林荫街道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2023522

 

 

 

 

 

 

 

 

 

 

 

 

 

 

 

 

 

 

 

 

 

 

 

 

 

林荫街道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吸取内蒙古阿拉善左旗“2·22”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以及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区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辖区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辖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动态分级闭环管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隐患治理专项经费,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 1 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 1 次),检查记录要存档备查;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解决问题,确保安全。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专门组织开展 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 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 1 次),补充应急装备物资,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妥善处置突发事故能力;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了解逃生避灾路线、熟知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常识,增强风险防范、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

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各社区、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社区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对辖区企业商户底数、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做到“心中有数”,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拉网式”检查,加强信息共享和力量互补,推动构建起“条块结合”的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死角;要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事故防范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发挥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贴近群众优势,采取发放宣传单、上门讲解等方式入企入户开展宣传讲解,确保把压力传导到一线员工,坚决杜绝“上热下冷”“上紧下松”。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社区和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25日前)。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密组织实施。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行业主管部门帮扶阶段(2023年7

督促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建立企业工商户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排查整治,同时结合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切实做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部门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10月底前)

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有安全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督促整改、落实执法。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 年 12 月底前)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长效机制,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指挥调度、统筹协调、指导督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标准要求。各社区要深入细致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过筛子”“堵漏洞”,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加强调度督办,提标提速整改,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强化信息报送。各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接沟通,及时协调做好工作调度、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附件:1.东胜区林荫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东胜区林荫街道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清单

东林办发〔2023〕1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