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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774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林办发〔2018〕36号
成文日期 2018-09-11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774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林办发〔2018〕36号
成文日期 2018-09-11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8-09-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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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社区: 

  现将《林荫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2018911 

 

 

  林荫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了切实解决我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回应百姓期盼,完善住宅小区各项配套功能,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根据《东胜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东政发〔201851号)文件精神,现制定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考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物业管理品质为切入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幸福祉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根本标准,形成邻里和睦、互帮互助、温馨团结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品质东胜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的时间,大力提升物业管理执法水平,配合实施东胜区物业管理发展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社区与物业配合力度,规范业委会选举工作,充分发挥业委会的作用,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新体制、新模式,本着“试点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国企物业公司进驻街道无物业小区,逐步对难点老旧小区进行突破,同时运用好法律手段,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到2020年力争街道所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物业服务总体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实现业委会组建率达到100%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的领导,成立林荫街道办事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高宏文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杜埃存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白利平  街道纪工委书记 

              街道武装部部长 

          丁虎清  办事处副主任 

          张俊梅  办事处副主任 

          马根虎  办事处副主任 

          苏太子平 城投集团副总经理、东诚物业公司总经理 

    员:赵树源  党政办主任 

          李海军  物业办主任 

          班慧玲  城管办主任 

              监察室主任 

              卫计办主任 

          郭丽梅  劳动保障所所长 

              综治办主任 

          韩双玺  安监办主任 

              民政办主任 

          李美丽  司法所所长 

          尚圆圆  文化站站长 

          孙美英  伊欢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江艳  绒纺社区党支部书记 

              蒙欣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小丽  文苑社区党支部书记 

          郭家硕   瑞祥社区党支部书记 

               技工社区党支部书记 

               益民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荣特   区房管局物业办干部 

          高文艺   区国投集团东诚物业公司部长 

  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推进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调度指挥各部门社区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海军兼任。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将辖区住宅小区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居委会重要内容,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对本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日常检查考核,监管物业管理项目、设施设备交接等工作。同步做好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台账及物业宣传工作。 

  2.负责受理本辖区物业管理方面的信访、投诉,并协调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等物业管理相关矛盾纠纷,做好档案留存工作。 

  3.负责牵头组织辖区小区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4.负责实施辖区老旧小区情况摸排及维修改造工作,开展物业小区专项整治行动。 

  5.对接协调城投集团做好辖区内管理难度大或无物业服务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举措 

  (一)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管理,推进居民自治 

  一是强化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指导针对辖区无业主委员会且具备条件的小区及业主委员会到期的小区,牵头组织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工作,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备案程序的把关,积极动员辖区小区内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丰富管理经验的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业主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律师等专业人士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开展对业主委员会人员的培训学习,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 

  二是强化无业主委员会小区的管理。推行街道社区干部进小区党小组兼职工作机制,对于辖区不具备条件或者不能选出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小区党小组代管小区日常事务(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党小组不再进行代管)。 

  三是强化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探索采用信用分值评价,将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行为等量化为信用记分,建立业主委员会评分及信用体系,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排名,以便于相关业主和社会监督。 

  四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议事协调机制,推进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交叉任职,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 

  (二)强化对物业企业的指导和监管,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探索推行更人性化的物业服务模式。辖区物业企业根据自身服务实际,实行菜单式或者差额式物业服务,根据小区业主的不同消费档次需求,为每项服务定价,收取业主相应服务的物业费。具备一定条件的物业企业提供照顾老人儿童、擦玻璃等专业家政服务,拓宽业务范围,既增加物业公司盈利,也提高业主满意度。 

  二是建立物业企业征信“黑名单”。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辖区范围内的物业企业征信“黑名单”,将辖区内有信用缺失企业、未到服务约定期限就“跑路”等恶意物业企业及法人列入“黑名单”,限制其竞标物业项目。 

  三是建立常态化考评机制。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适宜小区管理、服务水平较高的物业企业,加强物业企业合法、合规性审查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协调东胜区物业管理协会对企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物业从业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联合业主委员会建立常态化物业企业考评机制,将服务等级与服务小区面积、工程、财务、水、电、暖等专业管理人员数量匹配情况直接挂钩,对物业企业实行星级评定考核制度,把物业服务质量、业主反馈意见、投诉处理情况等内容纳入物业企业考核体系。根据物业企业服务成效,遵照区里统一要求,对物业企业实行企业经营性补贴政策,不断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同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物业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未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名目收费或收费不符实际、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场地牟取利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和整顿物业服务市场。 

  四是加大物业矛盾排查处理。积极排查辖区物业矛盾问题,接受和处理群众的投诉和纠纷,对于难以解决的物业管理矛盾形成工作台账,及时上报,依托巡回法庭、物业仲裁调解委员会等,采取行政、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司法矛盾调解力度,逐步形成多方互动、共同维护的物业管理新秩序。 

  五是多渠道推进物业服务管理的覆盖面。针对因房地产遗留问题难以解决导致物业公司撤出服务的小区,在存在问题得到整改、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小区违规行为得到治理后,对具备条件的小区积极推荐引进服务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物业企业进驻服务,为业主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针对辖区管理难度大,物业企业不愿进驻的住宅小区,主动对接协调城投集团,由城投集团引进国有企业进行服务,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覆盖率。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业主素质 

  一是加强物业服务各类知识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展版、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加强宣传物业服务各类知识,明确物业管理职责范围,使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特别是将“房地产遗留问题与物业服务不能恶意捆绑”及“有偿购买服务”的理念进入百姓家庭,让业主自愿缴纳物业费,提升业主素质。 

  二是加强对不诚信消费业主的惩处。积极动员辖区党员、公职人员率先缴费,营造良好缴费氛围。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物业服务优良但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行为,对业主中的“物业老赖”名单进行公示。按照“先行政协调、后法律诉讼”的原则,依法依规合理帮助企业追缴欠费。 

  (四)开展住宅小区专项整治,优化人居人文环境 

  一是开展老旧小区专项整治。继续推行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加快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改善及提档升级力度。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继续采取多渠道筹资模式,逐步对老旧小区的供热、给排水二次管网、绿化、硬化、防水、保温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维修,努力完善小区硬件设施,提升配套水平。  

  二是集中排查整治违章建筑等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治理,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通过网格巡查方式,大力排查小区内各类违章建筑、乱停乱放、乱拉电线、乱贴乱画等情况,在小区内公布违章建筑举报电话,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是推动小区文明整体提升。大力发挥“社区阵地、小区党小组堡垒、小区业主委员会、党员中心户”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一线党组织的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的热情,在居民群众中形成向善向上、邻里互助的良好效应;社区干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要常态化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小区阵地作用,在辖区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鄂尔多斯优秀精神品质、市民公约、勤俭节约、孝道诚信等主题内容,积极营造文明、和谐、崇德、向善的小区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720日—731日) 

  成立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街道整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举措,同时,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881日至831日) 

  将辖区内物业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清理,明确整改方向,提出对策,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   

  (三)集中推进阶段201891日至2020630日) 

  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及制定的方案,全面推进工作开展。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071日至731日) 

  物业管理三年攻坚工作结束后,未达到预期目标的要继续推进,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及各科室、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物业管理的重要性,按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动员干部扎实开展攻坚行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引领其他干部下沉到社区、小区一线,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跟踪问效。为确保物业攻坚工作取得实效,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要不定期对各科室、社区推行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对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区级责任追究办法,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倒逼责任落实和问题解决。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科室、社区之间要加强交流、沟通,分享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沟通、主动作为、主动联系,处理好各项工作的关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氛围营造。街道社区要充分利用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报纸等载体,不断加强对物业管理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动员物业企业积极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集中宣传好的经验做法、亮点成效和模范典型,努力营造全民动员、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住宅小区文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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