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143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罕政发〔2022〕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06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143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罕政发〔2022〕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06 |
公文时效 |
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胜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22〕3号)文件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东胜区罕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5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胜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办发〔2022〕4号),决定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保证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落实,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志 罕台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白海宽 罕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苏永杰 罕台镇人大主席
李万毅 罕台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吕国栋 罕台镇纪委书记
王晓冬 罕台镇副镇长
杨保明 罕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鹏飞 罕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温 彪 罕台镇副镇长
贺晓雄 罕台镇副镇长
阿斯哈 罕台镇党委委员会、组织委员
刘 佳 罕台镇党委委员会、宣传委员
周 兵 罕台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赵桃密 罕台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教导员
任占厚 罕台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车 敏 罕台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郝瑞平 罕台镇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訾 阳 罕台镇基层党的建设办主任
白永军 罕台镇农牧林水发展局负责人
乔 磊 罕台镇建设改革发展局负责人
张 斌 罕台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人
张建国 罕台镇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人
刘永军 罕台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李铁锁 罕台镇九成功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贾玉珍 罕台镇永胜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刘正东 罕台镇色连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杜万义 罕台镇撖家塔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贺 璐 罕台镇灶火壕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张在宽 罕台镇查干布拉格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奥文权 罕台镇布日都梁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王翠珍 罕台镇田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王 博 罕台镇润泽社区党支部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王 磊 罕台镇和硕社区党支部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陈世云 罕台镇庆丰社区党支部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王 锋 罕台镇安监站站长
王凤利 罕台镇安监站干部
徐 静 罕台镇安监站干部
王 婷 罕台镇安监站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保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罕台镇安监站。
三、检查范围、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范围
各村、社区及全镇范围所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粉尘涉爆、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对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反复发生、长期难以解决的重点安全问题和隐患实施重点整治。
(二)检查时间
从2022年4月1日开始,至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
(三)检查方式
通过企业全面自查自纠、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全覆盖检查的方式,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各村、社区全面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带队督导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自查自纠。镇主要领导定期深入一线开展抽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检查内容
(一)各村、社区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贯彻落实情况;
2.建立健全村、社区属地监管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
3.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贯彻落实情况;
4.督促企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5.领导带队检查情况;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6.危险化学品和城镇燃气集中整治开展情况;
7.其他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设立党组织的生产经营单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及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四是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配备情况;五是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工作投入情况。一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二是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三是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四是项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五是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六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应用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情况。一是教育培训计划有关方案制定落实情况;二是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三是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培训及考核情况;四是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情况;五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宣传贯彻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一是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二是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落实情况;三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四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五是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六是信息化建设情况;七是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5.生产经营主体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备案情况。
6.其他情况。
五、责任落实
(一)全面自查自纠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照《规定》要求,逐条逐项自查自纠,重点对各项规章制度、工艺流程、工作岗位等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按期整改。
(二)全覆盖检查
各村、社区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责任交叉的领域和新业态新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各村、社区要全面掌握监管底数、梳理企业名单,重点检查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关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领域,全力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各司其职,迅速行动,以最高标准、最强组织、最严要求、最佳状态、最实举措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走深走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督促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
(二)深入开展安全检查。一是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并深入开展再排查再整改,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坚持边查边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三是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 APP使用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录入隐患情况,确保所有隐患按期整改。
(三)加大宣传,强化值守。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遵守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发生。同时,严格督促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带班值班制度,安排充足力量加强应急值守。针对可能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应急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各村、社区需要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4月8日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建设改革发展局,每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工作总结。报送地址:建设改革发展局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540201480@qq.com)。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罕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