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82/2023-0029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纺办字〔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3-15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82/2023-0029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纺办字〔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3-15
公文时效
关于森林草原禁火令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3-03-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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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辖区各单位:

  当前已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了进一步健全我街道森林草原火灾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森林草原防火火情、火点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确保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反应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建设成果,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关于森林草原禁火令的通知》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森林草原禁火期:2023年3月15日至6月15日。

  二、队 长:李万毅 纺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贾玉宝 纺织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队 员赵光耀 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杨国锋 党政办负责人

   基层党建办负责人

  贾永刚 城管办负责人

  王爱萍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兴业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成龙 曙光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 慧 南湖社区党支部书记

  辛晓云 便民社区党支部书记

  白永刚 三台基社区党支部书记

  三、严禁在森林草原禁火区内上坟烧纸、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烤火、焚烧牧草、野炊等;严禁在林草边缘、林(草)农结合部烧荒、烧茬、焚烧垃圾等;严禁将带火星的剩余燃烧物倾倒在户外。确需野外施工用火或进行爆破等活动,须经防灭火指挥部批准。严禁四级以上风力的天气条件下进行任何野外用火行为。

  四、在重点林区、森林草原类自然保护地出入口设立临时检查站点和防火警示牌,禁止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森林草原禁火区,进出车辆和人员实行“防火码”实名登记,依法接受防火安全检查,遵守防灭火相关规定。

  五、森林草原禁火区内须排查并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配足扑火机具,安排经过培训的扑火队员。加大烧茬、烧秸秆、点烧田(埂)、烧灰积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各社区时刻保持战备状态,一旦发现火情,集中兵力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七、检查发现存在防灭火责任制不落实、火源管理不严格、火灾隐患不整改、防火措施不得力、组织扑救不得力等问题的要严肃查处。

  八、各社区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若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迅速组织人员前往扑火做好车辆及灭火物资设备的准备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能迅速调集使用。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自作主张,擅自行动。火灾发生后,必须由社区向街道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再由街道防火领导小组按规定逐级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越级上报。

  

鄂尔多斯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5

 

东纺办字【2023】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