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4/2023-04276 主题分类 综合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 文  号 泊政发〔2023〕3号
成文日期 2023-03-23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4/2023-04276
主题分类 综合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
文  号 泊政发〔2023〕3号
成文日期 2023-03-23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泊尔江海子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23 00:00
字号:
打印: 下载: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现将《泊尔江海子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      

    

  泊尔江海子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基础支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举措,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我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持续、健康、稳步、高质量发展,为我镇建设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全镇经济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重点,全面加强语言文字法治建设,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发挥语言文字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二、创建目标 

    到2023年,全镇各村全面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普通话普及程度显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得到更好传承弘扬,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语言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工作部署 

    各全镇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达标创建工作作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人员到位、计划落实到位,确保达标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二)制定计划,有序推进 

    我镇要根据东胜区语委制定的《东胜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乡镇达标创建工作计划表》(附件1)《东胜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标乡镇自评表》(附件2)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根据时间进度安排,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三)聚焦重点、普及提高 

    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新时代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聚焦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这一重点人群,深入开展“普通话+职业技能”等“同语同心·乡村振兴”普通话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活动,大力提升村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水平,扫除就业创业语言交流障碍。

公开文件:泊政发3号(关于印发《泊尔江海子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