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
1 |
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及政务公开工作 |
机构 职能 |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传真、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东胜区司法局 |
■政府网站 |
√ |
|
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总体情况(包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表格);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表格);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表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3月31日之前公布上一年度报告 |
东胜区司法局 |
■政府网站 |
√ |
|
|||
财政资金 |
部门预算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东胜区司法局 |
■政府网站 |
√ |
|
办公室(财务)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部门决算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东胜区司法局 |
■政府网站 |
√ |
|
办公室(财务)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2 |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司法所动态 |
|
各司法所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东胜区司法局 |
■机关微信公众号 |
√ |
|
办公室 |
业务信息 |
|
全区普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行政执法监督等业务工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东胜区司法局 |
■机关微信公众号 |
√ |
|
|||
公告 |
|
公示公告类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东胜区司法局 |
■政府网站 ■机关微信公众号 |
√ |
|
|||
3 |
行政职能 |
权责清单 |
行政 处罚 |
事项名称、权力类别、设立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及备注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东胜区司法局 |
■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
√ |
|
办公室 |
行政监督检查 |
事项名称、权力类别、设立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及备注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 |
|
||||||
行政 奖励 |
事项名称、权力类别、设立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及备注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 |
|
||||||
行政 给付 |
事项名称、权力类别、设立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及备注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 |
|
||||||
其他行政权力 |
事项名称、权力类别、设立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及备注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