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注销5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舞尔乐舞蹈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艺嘉美苑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区梦莱美术培训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颖儿书画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弘艺术培训有限公司5家校外培训机构已终止办学,经研究决定,现依法予以注销。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注销办学许可证的5家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质,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查处。
公示时间:自公示落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与艺术室如实反映情况,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与以上艺术类培训机构存在债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未完成课时退费的家长、未结清薪资的员工请在公示期间与培训机构进行债务清算,以上艺术类培训机构须妥善处理好停办后的财务清算及善后工作。监督电话:0477-8575919,地址:东胜区联邦大厦B座1308办公室。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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