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及《鄂尔多斯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单位组织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现已形成本次工作初步成果,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和改革措施社会听证制度》等文件要求,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我单位决定召开《东胜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6月2日15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泊江海镇4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利害关系人及相关代表对《东胜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重点就试点范围、延包规则、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权益保障等核心内容进行听证论证。
四、听证参加人员
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自然资源局、区农牧局、区林草局、区各镇、幸福街道办事处、民族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农户及村民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方面代表。
五、听证代表报名条件及方式
1.报名条件: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社会公共事务,熟悉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政策,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纪律;利害关系人优先报名。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6月1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个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村集体、单位报名需出具加盖公章的报名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农牧局609室;咨询联系电话:0477-8380634。
六、听证会其他事项
1.听证代表应秉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围绕本次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发表意见建议,确保反映内容真实准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听证代表须本人准时参会,全程参与听证程序,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应如实反映所代表群体对听证事项的意见诉求,严格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缺席或未经主持人许可中途退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3.全体参会人员须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遵守听证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实施干扰听证进程、妨碍他人发言的行为。发言须经主持人许可,不得偏离听证议题,严禁发表与听证事项无关的言论或进行人身攻击。
4.本次听证会时间、地点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将提前 3 个工作日另行通知,请参会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联系人:姬璐
电话:0477-8380634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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