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基于光火储一体化调控的储能系统技术研究与验证项目
建设单位: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格舍壕村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230MW光伏项目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处。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1213公顷;建设额定容量15MW/30MWh电化学储能电池,属于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的配建储能。各储能单元汇流后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光伏电站35kV侧,实现光伏弃电回用,满足光伏阵列区周边绿电的充换电需求,满足新能源场站并网运行要求、为有明确服务关系的新能源场站调峰、促进相关新能源发电主体提高利用率。
计划建设年限:2026年9月-2027年11月
项目投资:总投资费用约388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有。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当地群众对重大工程项目预期排放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影响有无质疑;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等风险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严格执行道路施工交通管理规定,落实各项交通疏导工作,强化施工车辆安全行驶教育;严格依法、依规、按章施工,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监理制度;成立社会稳定风险协调部门,对突发性事件及时作出反应和传达,提高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速度和能力。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或评估主体和评估单位反馈。
评估主体:东胜区能源局
联系电话:0477-8575359
建设单位: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学龙
联系电话:15949455579
电子邮箱:275692915@qq.com
公示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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