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畜禽养殖从业者:
为切实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有效防控动物疫病传播,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危害
一是给养殖业带来危害。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可能携带传染病病原体,不进行无害化处理,可能会传播动物疫病,甚至引起大规模的畜死亡,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二是给环境带来危害。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随意丢弃到自然环境或公共场所,极易造成空气、水源、土壤等二次污染。三是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不进行严格的无害化处理,可能被不法分子加工、贩卖,被人食用后,可能会导致人感染人畜共患病或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流程
根据《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以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处理为补充。东胜区共建成17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以便养殖户进行处理。养殖户需将病死畜禽运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并联系该收集点管理员进行核实登记,完成后投放并消毒。运输过程中请使用密闭运输工具运送病死畜禽,防止泄漏和异味扩散,避免污染环境和危害人身安全。处理病死畜禽时请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佩戴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避免直接接触。如发现病死畜禽疑似患有传染性疾病,请立即停止接触,并联系专业人员处理。
三、违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
从事动物、动物产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不得在途中擅自弃置和处理有关动物和动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畜禽死亡或者因检疫不合格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承运人应当立即通知货主,配合做好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弃置和处理。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集、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种类、数量(重量)、来源、运输车辆、交接人员和交接时间、处理产物销售情况等信息。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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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体编号 |
收集点具体位置 |
管理员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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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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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东 |
九成功村王元渠社 |
杨建平 |
15049442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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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东 |
九成功村哈达图社 |
郝海平 |
15924583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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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东 |
色连村九社 |
郝治伟 |
15149404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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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东 |
布日都村乌兰疙堵社 |
郭丽萍 |
15934903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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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东 |
罕台村安家梁社 |
王立荣 |
15804772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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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东 |
查干布拉格村张家梁社 |
李永勤 |
13847717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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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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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东 |
铜川村林家壕社 |
贾岐文 |
15904778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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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东 |
添尔漫梁村海子沟社 |
刘东 |
1824814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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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东 |
枳机塔村麻黄湾社 |
王永林 |
15924506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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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东 |
潮脑梁村巴图沟社 |
白建军 |
15247788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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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尔江海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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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东 |
泊江海村三禾奶站西 |
杭亮 |
15849786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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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东 |
泊江海村余家村社 |
张军 |
17704859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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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东 |
海畔村银宏煤矿北 |
王利廷 |
15949497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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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东 |
柴登村旧109国道边 |
郝飞锁 |
13134856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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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东 |
宗兑村村委会西 |
赵罕 |
18947475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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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东 |
海子湾村李文清猪场北 |
杨永翔 |
13514877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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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东 |
漫赖村八社 |
折永义 |
13947785561 |
五、监督举报及联系方式
请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请及时向当地农牧部门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监督举报电话:0477-5125659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2026年4月3日






蒙公网安备 150602020001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