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701011743985C/2026-62087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通告〔2026〕4号 |
| 成文日期 | 2026-10-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2701011743985C/2026-62087 |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
| 文 号 | 通告〔2026〕4号 |
| 成文日期 | 2026-10-30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 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
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经东胜区人民政府2026年第14次常务会会议审议,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东胜区煤矿露天开采及火区治理项目土地复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16〕71号),各镇、各街道、各部门不得再以此文件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30日
政策解读






蒙公网安备 150602020001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