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鄂尔多斯市华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华昊颐泰苑B区商住小区变更规划设计方案 |
建设
位置 |
铁西三期109国道南、经十二路东、中纬四路北 |
联系电话 |
18547774944 |
项目情况 |
华昊颐泰苑B区商住小区净用地面积40945.1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各50%)。变更方案经2019年第三次区规委会审议同意。该项目包括4栋住宅楼(B1号楼-B4号楼,已建)、1栋商住楼(B5号楼,已建)、3栋公寓楼(C1号-C3号楼,未建)及2栋商业楼(C4号-C5号楼,未建)。
现依企业申请,拟对华昊颐泰苑B区商住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变更内容见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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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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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变更内容:
1、物业用房变更:原建字第15060020150203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B2#楼一层布置255㎡物业管理用房,现变更为住宅;将物业用房变更在C4#楼三层,面积为260平方米。
2、地下室变更:原方案商业部分地下一层局部布置地下商业,现变更为停车场;二层停车场,面积为11031.93平方米,变更为立体机械停车场,同时取消住宅部分地下停车场8368.04平方米。变更方案总车位数858辆,其中地下停车位数620辆,包括立体机械停车位368辆。
3、B1号楼和B5号楼变更:原方案为酒店式公寓,当时设计平面图为住宅,并按住宅性质计入商住兼容比例,现明确为住宅。
4、C1号(2-5层)、C2号(3-12层)、C3号(2-4层)楼变更:变更为公寓,公寓户数415户,总建筑规模为24299平方米。
5、社区服务用房变更:社区服务用房由原C5号楼2252.88平方米变更为C4号楼三层社区办公用房300平方米及B5号楼一层活动中心200平方米,原社区服务用房2252.88平方米变更为商业。
6、日照影响:由于项目竖向方案优化,B3号楼的日照影响户数由13户变为8户,具体采光时数为:原一层3户B3-3西户、B3-4东西户日照时数为1-2小时,现为2-3小时;原二层5户B3-1东户、B3-2东西户、B3-3东西户日照时数为2-3小时,现满足采光大寒日3小时要求;一层B3-1东西户、B3-2东西户、B3-3东户共5户,日照时数未变,为2-3小时。
7、外立面效果变更:小区整体外立面造型变更,取消整体玻璃幕墙。
二、变更后经济技术指标:净用地面积40945.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933.5平方米(地上81922.61平方米,地下27010.89平方米),其中已出证建筑面积31480.31平方米(其中地上29411.93平方米,地下2068.38平方米)。容积率2.0(条件≤2.0);用地性质住宅兼容49.55%商业(条件为商住混合用地各50%);建筑密度27.53%(条件≤35%);绿地率18.17%(条件≥35%);建筑高度49.8米(条件≤45米)。停车位858辆,地上238辆,地下620辆(其中地下二层机械停车为368辆)。
三、公建配套情况: 配套有社区活动用房500平方米(C4号楼三层、B5号楼一层)、物业用房260平方米(C4号楼三层)、水冲公共卫生间126平方米(B2号楼西侧)、垃圾转运站71.3平方米(B2号楼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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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请相关利害关系人
仔细阅读)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申请变更事项进行现场和网络同时公示,并于2020年1月3日在铁西万融集团13楼会议室(1309室)举行听证会,欢迎本小区的业主、业主代表以及其他组织参加(业主参加时带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代表参加时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
监督单位及地址: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铁西万融集团13楼1304室)
监督电话:0477-3141629 2019年12月23 日——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