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称申报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举办者到登记管理部门申报名称,营利性培训机构到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办理,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
二、设立申请
举办者完成培训机构名称预审核后,向东胜区教育体育局申请设立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于附件处下载)
2.培训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明及相关从业资质证明;填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于附件处下载)。从业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教学教研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安全保卫人员、急救人员(体育类培训机构应配备不少于1名经过培训并获得急救证书的人员)等。
4.办学投入的验资证明。
5.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填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备案表》(于附件处下载)。
6.举办者、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全体从业人员诚实守信和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7.培训场所房产权属证明;租赁场地的,还应当提交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赁合同(协议);建筑、消防手续齐全。
8.培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实际用于教学的区域、面积。场所总面积不少于200平米,体育类(除棋牌)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5平米。
9.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10.《设置标准》要求的其他材料(于附件处下载)。
三、办理地点
东胜区联邦大厦B座一楼综合窗口
四、咨询电话
0477-8575327
附件:
1.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
2.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
3.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备案表
4.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
东胜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办理事宜相关表格.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