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资料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11-0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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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现对相关医疗机构处罚结果予以公示。

行政处罚情况表

序号

执法机关

执法对象

执法依据

执法结论

处罚内容

1

东胜区医疗保障局

东胜区冯茂庭中医诊所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罚款8777.38元

2

东胜区医道堂中医门诊部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第(六)项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罚款14160.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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