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政策解读
资料来源:东胜区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5-11-04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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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我区生物质发电有序建设,促进生物质行业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5〕1186号)》,现将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含)后核准(备案)的生物质发电项目、2021年底前核准但未开工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以及2021年底前核准且开工在建但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全部机组并网的蒙西地区、蒙东地区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分别按蒙西电网、蒙东电网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执行,蒙西电网、蒙东电网现行标准分别为每千瓦时0.2829元(含税)、0.3035元(含税)。

  二、新投产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不再批复。相关企业将发改、能源等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准文件、项目开工许可、电力业务许可证等相关材料报送所在省级电网企业,由电网企业审核后依据核准(备案)时间执行相应的上网电价。

  三、支持具备条件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上网电价。

  四、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调试期上网电量纳入优先发电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燃煤基准价收购,纳入代理购电电量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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