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一季度,东胜区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基本民生保障有力,城镇常住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一、城乡居民收支基本情况
2022年一季度,东胜区城镇常住人均可支配收入15932元,总量位居全市第二位,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334元,同比增长4.2%;人均消费性支出10441元,同比增长2.4%,总量位居全市第二位。
(一)四项收入稳步增长
2022年一季度,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15932元,同比增长4.2%。从收入结构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0745元,同比增长,4.0%,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67.4%,是带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基石;人均经营净收入2678元,同比增加8.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16.8%;人均财产净收入1209元,同比下降2.5%,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7.6%;人均转移净收入1303元,同比增长 5.1%,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8.2%。
(二)八大项支出全面提升
2022年一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441元,同比增长2.4%。从消费结构看,食品烟酒支出3156元,同比增长3.2%;衣着支出1169元,同比增长4.4%;居住支出601元,同比增长1.7%;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442元,同比增长1.6%;交通通信支出2797元,同比增长1.2%;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124元,同比下降3.1%;医疗保健支出616元,同比增长10.6%;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536元,同比增长4.9%。
二、城镇居民增收面临的困难
(一)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乏力
工资性收入作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重头戏,行政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仅依靠晋级晋档增加工资收入对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速作用小;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由于成本快速上升,压缩利润空间工资增长速度放缓。
(二)经营净收入增长持续发展受限
当前国内经济运行呈现持续稳定恢复的态势,但国际环境不稳定、不确定性仍然客观存在,国内有效需求仍然不足,对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影响很大,2022年,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旅游、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校外培训等行业的发展。
(三)财产净收入创收渠道单一
财产净收入基数小,占比低,对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低。城镇居民理财理念保守,基金等购买少,房屋租金稳定,上升空间小,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利息收入下降,财产净收入增收难度大。
三、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建议
(一)扎实做好就业工作,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
增加城镇居民收入,最根本的还是靠就业,只有就业,居民才会有收入。一是适时出台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增长机制;二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就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产业结构的优化带动就业结构的优化,通过创新带动就业,积极在网络创业、电子商务等方面出台新举措,进一步拓展就业渠道;三是加强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不断扩大就业面。
(二)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提高居民经营净收入
面对当前经济发展新形势,要积极培育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一是精准施策稳主体。全面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着力培育新兴市场主体;二是多措并举促消费,以消费带动增收。支持传统商业数字化、智能化提升,大力培育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体验经济、夜间经济、假日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
(三)拓展投资渠道,激活居民财产净收入
增加财产性收入,对拓展居民增收渠道、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具有现实意义。当前,东胜区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比重仅有7.6%,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一是拓展金融产品投资渠道。丰富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基金产品,充分发挥网络交易模式,让居民在金融理财方面有更多选择。二是规范发展实业投资和租赁服务。规范房屋租赁、收藏品投资等市场,依法保障居民不动产权及其抵押、转让、出售、出租等权利,保障形成可交易的流动资产。
(四)聚焦民生增福祉,稳定居民转移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与民生福祉息息相关,继续推行各项惠民生的好政策,增进城乡居民福祉,只有在发展过程中注重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才能让群众在共建共享美好生活中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