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荫街道办事处
资料来源:林荫街道 发布日期:2026-05-14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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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和区委相关工作安排,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各类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协调、指导辖区社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加政治文化生活。负责做好人大、政协等事务工作;依法指导和规范管辖范围内的群团组织等其他各类组织。

(四)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总体要求,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

(五)根据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做好民政、社会保障、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拥军优属、助残、统计等方面工作。

(六)负责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等灾害防御及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八)负责综合协调辖区内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管理和指导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社会领域、生态环境领域、党的建设领域等重大风险的防范、排查、化解,保密机要、意识形态、信访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街道人大日常工作;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财务、保密、机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面加强社区集体经济和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群团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技、残疾人保障、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五)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三、办公地址及时间:

(一)办公地址: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东胜区乌审东街1号)

(二)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5:00-18:00;冬季: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方式:0477-8527945

(四)负责人:王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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