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0026 | 主题分类 | 综合 |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东政发〔2025〕25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2-09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0026 |
| 主题分类 | 综合 |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人民政府 |
| 文 号 | 东政发〔2025〕25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2-09 |
| 公文时效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胜区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垂直协管部门: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有关规定,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废止上市挂牌奖补政策的提醒函》要求,鉴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8日停止执行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加之2025年1月10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98号)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的,应当追回,并由有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为进一步保障文件公平性、公正性与严肃性,强化政策措施源头治理,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停止执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胜区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22〕25号),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此文件作为开展相关工作的依据,区档案史志馆要认真做好撤销文件的标注和后续管理等工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
| 原文下载:东政发(2025)25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胜区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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