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346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检察 |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东政发〔2025〕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公文时效 | 正常 |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3467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检察 |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人民政府 |
| 文 号 | 东政发〔2025〕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 公文时效 | 正常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垂直协管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胜区就业促进行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东胜区就业促进行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力办好“两件大事”,接续实施“六个工程”,扎实开展“六个行动”,深入落实“三个四”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就业促进机制,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更好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照《鄂尔多斯市就业促进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结合东胜区实际,制定本任务清单。
一、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就业带动能力
1.把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规划编制、投资审批、招商引资时,将增加就业岗位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参考因素,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局、商务局、农牧局、林草分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资委、人社局)
2.鼓励发展社区微工厂、特色小作坊、乡村产业园、灵活就业车间、家政服务业等“零工经济”,助力“家门口”就业。(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各行业部门)
3.围绕“风光车屏绒材智”七大特色产业,聚焦新一代半导体材料、氢能产业、钠离子电池、低空经济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持续扩充产业岗位供给能力和质量,提升产业发展对就业的支撑作用,努力拓展新的就业增长点。(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能源局、工科局、生态环境分局、农牧局、商务局、人社局)
4.进一步扩大主导产业就业规模,聚焦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和新兴服务业招引培育,围绕延链补链强链,集中引进和培育一批投资规模大、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优质项目,持续不断挖掘新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商务局、能源局、工科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文旅局、人社局)
5.按政策规定用好用足延续实施税收减免、房租减免和补贴、普惠金融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等各类惠企政策,确保应享尽享,持续减轻市场经营主体负担,稳定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科局、发改委、商务局、税务局、财政局、人社局、政数局、文旅局、能源局、国资委)
6.持续实施“暖商保”个体工商户保险保障项目,进一步通过市场化手段降低和分散个体工商户经营风险,确保企业活跃度突破70%。(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行业部门)
7.鼓励和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就业供需对接活动,同一年度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产业工人与我区企业首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推荐人数达30人以上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成功推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与我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一次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二、优化供给保障,扩大就业容量
8.积极落实就业岗位归集机制,重大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提前开展用工需求预测,提前对接企业用工需求,深入挖掘行业企业岗位资源,建立“有活没人干”的岗位清单、“有人没活干”的人员清单、“分层分类”的政策清单、“规范统一”的服务清单“四张清单”,并分门别类有针对性的建立工作举措,精准有效地推动供需匹配,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调查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行业部门)
9.与其他行业部门、协会、高校联合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将岗位招聘、政策宣介、技能培训等就业场景嵌入文旅、农牧、教育、社区活动等场景中融合开展,开拓就业服务新渠道。(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教体局、文旅局、农牧局、各行业部门)
10.高频次举办大型招聘会及“小精专”系列专场招聘活动,积极组织赴高校及人力资源富集地区开展“暖城做东 引才入胜”系列人才招引活动,2025年组织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40场。打造“暖城·暖岗”直播带岗服务品牌,帮助企业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多形式开展集中直播、专场直播、探企直播等活动,实现全年云端送岗不打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各行业部门)
11.加大力度优化升级并推广使用“暖城就业”小程序信息化平台,积极组织各大企业入驻发布用工信息,并引导广大求职者及零工务工人员线上选岗、线上求职,不断延长线上服务链条,推动实现就业岗位 “一网可招”、就业政策“一网可查”、就业服务“一网可办”。统筹围绕每月召开的招聘活动、专项招聘活动、不定期的赴外招聘活动以及“暖城就业”小程序信息化平台构建全年365天、24小时不断线的人岗对接机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行业部门)
12.继续深化优化与劳动输出大省的密切合作关系,进一步健全与山西、陕西、甘肃地区及毗邻城市间劳务协作体系,签订劳务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构建劳务协作联盟,形成优势互补共促就业局面。(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行业部门)
13.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零工市场的线下集聚力,积极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桥梁,构建辐射全区“无盲区”的就业创业体系,并依托在各镇、街道打造的15个就业服务站,全力构建“一刻钟”就业服务圈,让群众享受更多更便捷的“家门口”就业服务。2025年,继续在人员密集场所新建7处就业服务站。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建立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零工市场建设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各行业部门)
三、关注重点群体,筑牢就业之基
14.利用自治区回流数据准确掌握东胜区户籍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台账,根据专业类别、就业意愿,分类分批次开展求职对接、座谈交流、职场体验,通过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就业见习、技能培训帮助东胜区户籍大学生实现就业,帮扶就业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体局、各行业部门)
15.与各类企业、人力资源机构联动互促,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开展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开展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青年的求职能力实训,帮助青年转变就业观念、明确就业目标、提升就业能力,积极推动实现“带技上岗”,积极落实相应的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体局、各行业部门)
16.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在我区中小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3000元/人一次性生活补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计划,2年储备期内在自治区、市级配套补贴及区级原有配套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每月200元/人的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各行业部门)
17.鼓励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就业见习工作,2025年组织250人以上参与就业见习。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不低于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规定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鼓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统一办理综合商业保险和雇主责任险。对认定为市级和自治区级及以上见习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团区委、各行业部门)
18.深入挖掘各部门(单位)岗位资源,除建立地方编制“周转池”和为解决遗留问题预留的编制外,各单位事业编制总体使用率提高到95%以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高校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的,在公务员招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限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编办、团区委,区人社局、国资委、各行业部门)
19.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困难群体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落实“两优惠、三补贴”政策,对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就业的、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的,落实税收减免优惠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各行业部门)
20.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保基本作用,规范岗位开发管理,允许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兼职从事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在现实际领取金额的基础上增加200元/月。(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21.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拓宽岗位就业渠道,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到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计划年内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培训30人,帮扶就业20人。(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2.持续优化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资源、环境,提供精准有效的女性创业就业支持服务。(责任单位:区妇联)
23.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年内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45人以上,全年新增残疾人就业55人以上。(责任单位:区残联)
24.围绕生态工程、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大力推进以工代赈,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想方设法促进农牧民务工就业,有效提高工资性收入。(责任单位:区农牧局、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林草分局、水利局)
25.广泛在零工市场、社区活动中心、产业园区、商圈夜市等“家门口”,“花式”举办各类招聘,不间断开展送政策、送岗位活动,助力农牧民工就近稳定就业。培育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等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劳务品牌,对获评自治区级劳务品牌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市级劳务品牌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农牧局、人社局、财政局、商务局)
26.按要求落实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相关规定,结合地方实际,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的联动机制,对家庭成员实现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保家庭,给予不超过6个月渐退期,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必要的就业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适当扣减。(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民政局)
27.加强外卖、网约车、直播等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导平台企业或者用工合作企业落实不完全劳动关系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工时等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行业部门)
28.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欠薪欠保、违法裁员、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常住人口纳入就业服务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行业部门)
四、支持技能提升,增强就业能力
29.重点围绕能源、新能源、制造业、采矿等二产紧缺工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信息技术等三产服务人员,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补贴性培训机构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认定。对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业。(责任单位:总工会,区人社局、财政局)
30.强化培训就业导向,对培训后6个月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课时基准补贴标准上浮50%。创新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技能培训,引导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转换能力和新技术岗位适应能力。(责任单位:总工会,区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
31.培育选树“鄂尔多斯工匠”,对获评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深入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专业占比提高到50%以上。支持技工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办技工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允许企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建立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给予补助。积极争取新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及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责任单位:总工会,区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
32.积极参与认定市级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和自治区级就业技能培训品牌,获评后分别给予申报单位10万元、20万元奖励。大力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同步开展技能竞赛、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责任单位:总工会,区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各行业部门)
33.紧盯能源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技能人才缺口大的行业企业,提前对接供需,通过订单式培养化学、材料科学、生态环境、机电、物流等专业,推动入学即入职、毕业即就业,应届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教体局、人社局、各行业部门)
34.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助力技能提升培训模式,帮助重点群体切实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探索企业人才储备机制,扩大人才储备蓄水池建设,通过企业、培训学校对部分求职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鼓励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化职业培训,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区教体局、人社局、各行业部门)
五、赋能创业带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
35.加强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定期开展创业园(孵化基地)等级认定评价和以奖代补,给予最多不超过60万元的奖补。开展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建设,纳入“以奖代补”项目支持范围。降低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入驻门槛,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应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符合条件的创业群体使用。(责任单位:区残联,区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工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行业部门)
36.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创业项目科技含量、社会效益等因素,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四个等级的一次性资助,对成长性好和业绩突出的创业项目在获得资助后3年内,可申请滚动支持一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工科局、各行业部门)
37.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返乡入乡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再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2万元的创业补贴。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压缩审核、调查、受理、发放各环节业务办理时限,推动贷款业务全程网办。(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农牧局、各行业部门)
| 1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胜区就业促进行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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