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527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城市建设局 | 文 号 | 东城建发〔2017〕150号 |
成文日期 | 2017-12-07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527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城市建设局 |
文 号 | 东城建发〔2017〕150号 |
成文日期 | 2017-12-07 |
公文时效 |

泊江海子镇人民政府、罕台镇人民政府、铜川镇人民政府: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镇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的各项工作,同时提出以下意见,并一并贯彻执行。
一是严格执行补助对象认定政策和程序,做好危房改造4类人群数量的认定。各镇要按照文件要求,加快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户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信息与农村牧区C级、D级危房(无房)信息的相互衔接,必须精确符合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的数量,精确到户,同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资金安排和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是严格把控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各镇要按照基本的质量标准,做好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质量检查必须覆盖全部危房改造户。同时要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要求)》执行竣工验收制度,改造户要全程参与竣工验收并在合格后签字确认。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
2.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内建村〔2017〕447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建设局
2017年12月7日
东城建发150号附件1(加强完善建档立卡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pdf |
东城建发150号附件2(转发住建部、财政部、扶贫办等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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