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72/2018-0710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城市建设局 | 文 号 | 东城建发〔2018〕76号 |
成文日期 | 2018-08-10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72/2018-0710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城市建设局 |
文 号 | 东城建发〔2018〕76号 |
成文日期 | 2018-08-10 |
公文时效 |

区属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现将《东胜区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建设局
2018年8月10日
东胜区建筑施工行业开展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安全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区行业实际,现制定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关于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局决定成立“东胜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高志亮 局 长
副组长: 张明月 总工程师、副局长
郭万明 纪检组组长
杨 瑞 副局长
纪 旭 副总工程师
贺荣杰 装饰监审站站长
成 员: 贾 慧 办公室主任
张晨波 工程办主任
赵 刚 节能办主任
王 勇 燃气办主任
史彩英 质监站站长
张 博 安监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落实“标准化建设”日常工作,由张博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企事业单位(包括所属施工现场),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劳动者、生产设施和生产环境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
(二)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根据国家规范标准,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等有关内容及要求,我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1.我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等级分为三级,一级最高。
一级:标准化现场考评分值达到900分以上的;
二级:标准化现场考评分值达到80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
三级:标准化现场考评分值达到700分以上799分以下的。
2.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
(三)目标任务
2017年底前区属在建工地按照合格以上标准有效运行;标准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执行。
四、实施范围
区属所有在建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机制,加强组织保障。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标准化等级评审、联席会议、宣传培训、指导服务、督促检查、约谈通报、考核奖惩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强督查检查、考核评估。
(二)实施分类监管,强化动态管理。要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把建筑施工企业达标等级、自主创建、年度自评公示情况作为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打非治违”等工作,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检查指导。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质量无法满足最低等级要求的企业,实施重点指导和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推动企业主动创建。实施自治区、市达标企业动态管理和退出淘汰制度,强化动态管理。按照达标、未达标、新增等类型,及时更新标准化建设基础台账,采取“双随机”等方式,督促达标单位认真按照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持续改进安全绩效。将新增企事业单位纳入达标创建范围,开展全员岗位达标、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及年度自评等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达标期满单位延期复审的指导服务,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单位,要及时降低或撤销达标等级,并督促落实整改,重新评审确认等级。
(三)强化评审管理,实现规范服务。加强对评审机构的规范化服务管理。主要是加强评审机构、评审人员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严把评审质量关,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精准、优质的技术咨询与指导等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深化宣传教育与培训,深入开展服务指导。一是深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舆论媒体、网络平台,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普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定期报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先进经验,定期曝光反面案例,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落实。二是深化专题培训。企业要分类实施开展全覆盖、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教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具体要求和工作方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法定责任意识,有关人员掌握建设方法、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纳入“三级”教育内容,提升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能力。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使安全标准成为员工的习惯,让员工和习惯符合安全标准,企业自主安全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三是深化服务指导。采取挂钩帮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指导基础薄弱的企业开展创建提升,提高整体创建水平。
(三)强化激励约束,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要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监管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制订有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激励约束政策措施;将企业达标水平纳入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作为信贷信用、社会信用、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优先支持或推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拓展企业达标等级在各方面的品牌效应,用市场化的方式,充分调动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自主安全管理。
各区属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每季度结束后次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报至东胜区城市建设局安监站(216室),联系电话:8324893,邮箱:2894936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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