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92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报〔2022〕12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12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92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报〔2022〕12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12 |
公文时效 |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为总抓手,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依据《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司发〔2022〕36号)文件精神,结合东胜区实际,经我局认真研究讨论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指标》制定东胜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拓展宣传教育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深化公共安全宣教基地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及公职人员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建设。
1.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规范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及学法培训学习,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公职人员法治教育,组织全局人员培训学法,开展应急系统基层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履职能力,扎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3.开展“五进”等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中石化杯”演讲竞赛等有关工作,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区公民法律法规知识和素养。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公正文明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保证全局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100%,确保执法主体合法。
2.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实现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常态化,督促园区、镇、街道办事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3.积极开展执法监管检查和两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肃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和上访案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处罚力度,突出抓好事前处罚,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4.依法牵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及时报备调查处理情况,规范公布事故信息(调查报告)。
5.切实执行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严守落实执法案件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法制审核制度,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有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保证执法前有计划,执法中有文书,执法后有复查,并做到行政执法全程网上运行,接受监督。同时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刑事司法工作,做好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衔接。组织案卷评查,积极推动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7.继续深入推进我局“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监管事项认领、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清单、职能职责和权责清单的编制录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确保不漏项、不缺项。
8.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三)切实提高制度建设,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进一步加强应急局行政执法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我局内部行政执法管理和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切实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完善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备案制度,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切实增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能力
坚持执法为民原则,积极化解执法相对人不理解情绪。增强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能力,自觉履行诉讼和复议机关的裁决。加强和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100%。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1.继续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加强行政审批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权力调整和下放相关文件要求,调整落实审批权限,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完善行政审批流程。统一编制发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即办件事项清单、零跑腿事项清单、本级证明事项清单、收费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提高群众知晓度,接受群众监督,将“好差评”统一纳入接诉即办考评机制,确保按时办结率、回访率达到100%。
2.继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加强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和业务协调。继续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对接,加快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共用,实现涉企便民事项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全程网办,推进政务服务进一步向“蒙速办”移动端延伸。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应用,全面覆盖党政机关签发的高频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支撑高频政务事项全区“一网通办”,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便利、快捷。
3.继续推行行政执法监管和行政审批双公示制度,依法公示政府信息。
(六)全面完善应对突发事件机制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健全突发事件法规制度,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应急执法能力,完善各类应急举措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一)完善权责清单建设
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严格动态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加强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按照行政权力统一编码规则,形成完整、统一的行政权力清单。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衔接”工作,做到权力与责任相互对应,权力与利益彻底脱钩。公布和落实行政监管和行政审批服务清单,明确提供监管和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提高履行行政服务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信用、诚信体系建设
利用信用中国诚信建设网络以对我局直管行业领域的失信行为的认定和联合惩戒为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监管行业领域失信行为的有效惩戒,促进安全行政执法方式的深度转变。
(三)完善审批制度改革
在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深入推进“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改革,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代办制、不见面的审批模式,网上在线审批达到100%,不见面办理事项达到80%。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完善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
(五)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内依法治区委发〔2022〕1号),进一步巩固深化法律顾问工作成果,规范法律顾问聘用期内的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法律顾问的退出机制。严格法律顾问工作程序,细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和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加强对行政执法、局机关内部层级的制约和监督
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综合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素质。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法行为动态监测等制度机制,加大对行政处罚的层级监督力度。加强对机关内部权力的制约,对权力集中的业务室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八)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依托东胜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行行政执法网上办理制度,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运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信息网上传递。建立健全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九)加强安全执法人员诚信管理
积极推行执法人员诚信档案建设,依法依规将执法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纳入档案。深入开展执法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
(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把推进示范区建设任务与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监管行业领域改革结合,加强组织领导与机制建设创新,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和工作推动落实。
(十一)落实普法责任制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和后评估机制
依托东胜区生产安全、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范围,按照法定程序告知处罚相对方听证权利并应要求组织听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十三)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推进立案监督纵深开展,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问题。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公布工作。
(十四)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局机关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
(十五)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加强对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管理和纪律约束。进一步加大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推进力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以执法人员诚信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工程,不断加强法治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十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深化和细化财务支出、人员调配、干部评定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建设更加全面、更加权威、更加及时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
原文下载:东应急报〔2022〕126号.doc |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